保定市徐水区司法局责任清单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股室 |
备注 |
1 |
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县司法鉴定机构,指导监督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
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年鉴、大事记编纂。 |
综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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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信息、调研、司法行政统计、保密、文电、档案、财务管理、工资福利、信访、接待、后勤、卫生、行政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实施;管理、监督、指导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
综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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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及日常党务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管理、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职称等工作;负责党纪、政纪、廉政教育及其监督检查。 |
政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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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和检举、控告、申诉案件的办理;负责机关工、青、妇、老干部管理、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素质教育培训及表彰奖励工作。 |
政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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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县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 |
制定全县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查掌握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情况;培训法制宣传教育骨干;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务员和其他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考试),并负责确定培训和考试内容;指导监督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总结和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办理法制宣传教育的其他事项。 |
宣教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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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指导管理全县律师机构、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
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年检注册;监督律师的业务活动;搞好律师的业务、政治素质培训,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实施奖惩;指导和管理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年检注册,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活动,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实施奖惩。 |
宣教股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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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
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法律服务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组织指导“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和业务工作。 |
宣教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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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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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登记、分类、梳理、上报和协调指导工作;搞好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政治素质培训,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实施奖惩。 |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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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织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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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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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
组织指导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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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指导管理公证机构、公证员及公证业务活动 |
根据法律规定和上级指定,依法办理国内(涉外)经济、民事的公证。国内(涉外)经济:主要为法人和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在日常经济活动中签订的一系列经济合同进行公证。国内(涉外)民事:主要为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涉及公民身份,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等法律行为进行公证。 |
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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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形势任务发展,需要突出强化和增加的职责,请特别单列,并在备注栏中说明依据;
2.由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履行的职责和工作事项,在备注栏中注明责任单位。
填报人: 段春红 填报时间: 2015年4月30日 联系电话:868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