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监察局责任清单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股室 |
备注 |
1 |
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 |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 |
监察综合室 |
|
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及省、市、区的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执行情况 |
执法监察室、检查一室、检查二室、监察综合室 |
|
||
2 |
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
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有关程序提出处分建议或按区政府授权直接给予行政处分 |
检查一室、检查二室、执法监察室、监察综合室 |
|
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
案件审理室 |
|
||
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
信访室 |
|
||
3 |
承担区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职责 |
对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中小学乱收费、收支两条线等相关部门工作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
党风廉政建设室 |
|
4 |
负责对全区各级各部门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
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做好经济案件审计工作 |
监察综合室 |
|
5 |
负责做出关于维护政纪的决定 |
制定全区政府廉政教育规划 |
宣传教育室 |
|
宣传政府监察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
宣传教育室 |
|
||
6 |
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情况 |
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
案件审理室 |
|
变更或撤销基层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
案件审理室 |
|
||
7 |
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
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
宣传教育室 |
|
8 |
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纪委和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
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纪委和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
机关各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