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市县动态

宽城县编委办“四个明确”推进事业单位进一步清理规范核减编制工作

发布日期:2018-09-19 信息来源:宽城县编委办

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深入推进事业单位进一步清理规范工作,实现编制总量核减10%的目标,承德市宽城县编委办按照省市进一步清理规范和减编控编相关工作要求,精简事业编制数量,规范事业编制结构,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明确核减范围方法。除中小学、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纯公益性科技文化事业单位外的公益类事业单位编制按照总体10%的比例核减。人员编制较多、职责任务弱化的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大精简比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单独建立机构编制台账,完成职能清理后一次性核减空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一次性核减空编,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只减不增,在编人员退休或调出的及时核减编制。

明确部门职责任务。核减编制是事业单位进一步清理规范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面对各单位对核减编制普遍存在抵触情绪的现象,该办充分认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统筹协调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配备专门力量,精心组织实施。明确乡镇、县直涉改部门主体责任,明确组织、人社、财政、编制部门在领导干部安置消化、人员过渡安置、社会保险衔接、预算决算、统筹协调等方面的职责任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明确核减比例标准。以每个事业单位为一个核算单位,事业编制总量核减10%。编制低于6名的不核减编制,6-14名的核减1名,15-24名的核减2名,以此类推。核减编制后超编的事业单位,逐步消化超编人员,在职人数小于编制数之前实行人员“只出不进”管理。以上述核减比例和标准为基础,实现核减编制185名,极大充实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编制资源库”。

明确补充编制重点领域。调整优化机构编制供给结构,优先补充加强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重点公益服务领域,提高公益服务水平。目前已向扶贫开发、环境保护、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重点领域补充编制63名,其余编制将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中进一步补充到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实现编制资源效益最大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1531 号

冀ICP备18002309号-1

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