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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多举措规范进人用编管理工作

信息来源:高碑店编办 发布时间:2022-04-07 发布者:高碑店编办

为进一步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健全完善用编制度,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委编办创新举措,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和人员调动工作,持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打好组合拳,规范编制使用核准制度。一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在编制限额内补充工作人员,严控镇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严控从国有企业或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调任公务员,严控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入差额补贴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严控差额补贴事业单位人员调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明确超编单位不准进人,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从紧安排、适量补充。二是严格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由编制部门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对相关单位根据编制空缺、实际工作岗位需求及实际工作人员配置等情况提出的用编计划进行审核,切实把好“关口”,确保人员在编制总量内得以优化配置。三是提升实名制业务办理时效性,机构编制调整、领导配备、人员调动、自然减员等事项及时进行更新确保实名制数据信息全面准确,为用编前置审核提供精准依据。

二、守好责任田,严格履行工作程序。细化选人用人工作,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需向市委编办提出编制使用计划,编制部门会同组织、人社部门按照有关原则和程序进行审核后,提交市委编委审定,对符合规定的下达编制使用计划;组织、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由市委编办呈报市委编委研究同意后,完成招录(聘)等程序;经市委编办就办理编制事宜呈报市委编委同意后,由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手续,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配等手续,财政部门办理工资经费拨付手续。

三、吹响集结号,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市委、政府和编委领导,机构编制部门牵头负责,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动的综合约束机制,凡不执行编制使用核准规定的,机构编制一律不得办理入编手续,组织、人社部门一律不得办理干部调配、工资审批等手续,财政部门不得办理工资经费拨付手续。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将各单位编制使用管理情况列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采取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与组织、人社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督导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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