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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赵县县委老干部局三定

发布时间: 2019-04-0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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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赵县县委老干部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石家庄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赵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187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赵县县委老干部局(简称县委老干部局)为县委主管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科级,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

第三条  县委老干部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加强党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求,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或参与拟订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关具体规定和办法;总结宣传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和先进典型。

(二)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组织做好走访慰问工作;督促检查离休干部两费(离休费、医药费)落实情况;调查研究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提出解决办法。

(四)加强对全县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引领和教育管理。负责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拟订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办法和措施;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工作。

(五)指导老干部活动中心等活动阵地建设与管理。

(六)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组织离退休干部利用自身优势,在政治、经济、文化和青少年教育等各领域发挥作用,增添正能量。

(七)了解离退休干部对医疗保健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指导离退休干部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化健身、保健讲座、参观学习等活动。

(八)负责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治丧办法,指导逝世老干部的善后工作,协助承办县委交办的丧葬事宜。

(十)承担县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委老干部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调查了解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情况,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起草机关重要文件、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及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离退体干部工作综合考核和评价;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县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服务管理和党建科。负责检查指导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实,研究探索加强离退休干部精准服务的体制机制;组织协调县级老领导及离退休干部参加政治、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队安置到地方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改制破产企业离休干部上收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调查了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做好走访慰问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室)等活动阵地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的统计和信息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治丧办法,协助承办县委交办的丧葬事宜。

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全县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拟订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制度和措施,指导全县离休干部党组织设置方式和活动方式的改革创新;负责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教育活动,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发挥作用,凝聚正能量;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提出改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关心下一代工作科。负责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宣传、会务、文秘、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调查了解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壮大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志愿者队伍,协调和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承担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县委老干部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正股级职数3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县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赵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赵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125日起施行

来源:赵县县委编办
责任编辑:赵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