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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裕华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 2019-01-2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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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裕华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裕华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18〕8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石家庄市裕华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简称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政策措施,依法开展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等工作。

(二)贯彻执行全区文化事业、广播电视领域、群众体育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创新发展。

(三)推动全区公共文化、群众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管理和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监管全区重点公共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

(四)承担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六)组织协调全区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依法管理全区文物事业,组织文物的保护抢救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区公共文化、群众体育活动,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体生活。

(八)负责在全区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九)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社会团体业务工作。

(十)指导全区各街道(镇)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裕华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及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统计工作,负责全区重点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工作的法制宣传教育。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区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执行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承担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区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贯彻执行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贯彻执行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对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并推进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论证、实施和经费协调工作;申报和推荐市级、省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协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和管理。承担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区文物安全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保卫督察。执行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体育社团的群众体育工作;负责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参加市级以上各项群众体育比赛。贯彻落实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体育产业统计工作。

第五条  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1月28日起施行。

来源:裕华区委编办
责任编辑:石家庄裕华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