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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关于做好市向县区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1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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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字〔2015〕86号

 

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市向县区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县直相关部门:

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县区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承市政字[2015]125号)进行了认真梳理,我县衔接承接市下放43项行政权力(涉及我县14项)。为做好衔接工作,确保下放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衔接到位。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有关政策,对承接的行政权力进一步创新办理方式,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做到接得住、管得好。

二、健全相关制度。各相关部门要针对新接收的行政权力,制定相关接收方案,规范管理措施,完善服务机制,确保衔接到位,服务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政务公开。各相关部门要在文件印发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要将涉及本部门接收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栏等载体上公开公示,并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附件:承德市向县区下放行政权力目录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承德市向县区下放行政权力目录.xls

来源:兴隆编办
责任编辑:兴隆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