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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改办关于调整县教育局一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8-2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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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县教育局一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兴审改办〔2015〕4号

县教育局:

经县政府批准,现将你局“民办校(园)年检(249003)”行政权力事项的承办机构由“教育股”调整为“成职教股”,调整后,你局行政权力总数保持不变。请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

 

            兴隆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

来源:兴隆编办
责任编辑:兴隆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