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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关于公开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8-0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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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公告

 

经县政府批准,现将公开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县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列入实施范围的30个部门共确定部门主要职责373项(不含涉密事项),根据部门职责细化具体工作事项1513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边界的管理事项178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221项,公共服务事项201项。

日前,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开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通知》印发10日内,县政府各部门在各自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大厅、公开栏等公布县政府审定的本部门责任清单,县编委办汇总后,在县政府网站正式对外公开。责任清单公开后,县政府相关部门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落实行政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市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彻底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同时,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及时对部门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强化履职责任,提升行政效能,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并对各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向兴隆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邮箱地址:xlxsgb@163.com

联系电话:5058318

邮寄地址:兴隆县县委五楼527

邮政编码:067399

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630

 

附件: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公开稿.zip

来源:兴隆编办
责任编辑:兴隆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