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17-06-28 点击次数:?
望都县民政局
残疾军人等级评定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残疾军人等级评定
二、办理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
三、受理单位:望都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
四、基本流程:1、个人备齐材料提出申请。
2、民政局优抚安置股审核受理,资料齐全即办。
五、申请材料:
1、当事人书面申请。要求使用黑色碳素笔或蓝黑色钢笔书写,字迹要规范工整;如是打印的,要由申请人亲笔签名。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查评定伤残等级同意的规范性请示或涵。
3、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原始档案医疗证明(复印件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提供档案记载或原始医疗证明存放单位的地址、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4、致残原因材料。行政编制人员要有行政编制证明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人民警察除要有行政编制证明外,还有有警衔证书(原件)或授警衔的相关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退役军人要有《退伍证》、《转业证》《退休证》等原件;民兵民工要有武装部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5、其他证明申请人身份及残疾性质、过程、程度的必要材料。其中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等。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及申请人个人页,要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6、照片需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半身蓝底彩色照片8张。
六、收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八、咨询方式:电话7827199
九、示范样本及常见错误示例:(略)
望都县民政局
收养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收养登记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河北省收养登记办法》、
三、受理单位:望都县民政局福利事务股
四、基本流程:1、申请人备齐材料提出申请。
2、民政局福利事务股受理审核。
五、申请材料:
1、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 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 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 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3、收养继子女时,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六、收据依据及标准:250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八、咨询方式:电话7817369
九、示范样本及常见错误示例:(略)
望都县民政局
结婚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结婚登记
二、办理依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三、受理单位:望都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四、基本流程: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五、申请材料: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三张大二寸近期红底合影免冠照片;3、再婚当事人应带好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收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当即办结
八、咨询方式:电话7827180
九、示范样本及常见错误示例:(略)
望都县民政局
离婚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离婚登记
二、办理依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三、受理单位:望都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四、基本流程: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五、申请材料: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男女双方各二张大一寸近期红底单人免冠照片;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六、收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当即办结
八、咨询方式:电话7827180
九、示范样本及常见错误示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