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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16-10-1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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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发展项目

二、办理依据:《望都县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望政[201251号文)、《望都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望政201250号文)。

三、受理单位:县扶贫办、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四、基本流程:村召开会议确定项目规模及覆盖贫困并上报乡镇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组织答辩会,根据资金量会同部门编制项目计划表,经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市扶贫办办备案――县扶贫办在县级媒体公示项目实施计划表――下发项目通知单到村――项目单位或村委会实施项目――项目竣工后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初验合格后申请县扶贫办组织验收――验收小组实地验收项目――项目合格后进行拟报账公示7――报账,下发资金并公示7天。

五、申请材料: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拟带动贫困户名单、扶贫资金分红草签协议。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七、   办理时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后一年内。

八、   咨询方式:固定电话03127827356

 

 

 

 

 

 

望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雨露计划

二、办理依据: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冀扶联[201520号文)。

三、受理单位:县扶贫办社会培训股。

四、基本流程:学生网上申报-乡村审核-县级审定-资金拨付(由财政局直接拨付到户)。

五、申请材料:网上填报雨露计划申报表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七、办理时限:每年1231日前。

八、咨询方式:固定电话03127817396

 

 

来源:望都县编办
责任编辑:望都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