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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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区行政权利清单明细
发布时间: 2016-12-30 点击次数:?
承德市双桥区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共21个单位199项) | |||||||||
行政权力类别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设定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1 | 1001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发改局 | 产业投资股、社会发展股、农村经济股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第二部分第(一)、(三)条。 | 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项目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工作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的,所需时间不计在内 |
2 | 1002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发改局 | 产业投资股、社会发展股、农村经济股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第二部分第(一)、(二)条。《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2014]120号) | 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项目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工作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的,所需时间不计在内 |
3 | 1003 |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 发改局 | 外资股、社会发展股、农村经济股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12号令);《河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冀发改外资[2014]1066号)。 | 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项目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工作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的,所需时间不计在内 |
4 | 1004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发改局 | 产业投资科及相关股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第二章第(十五)条;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10年第6号令)。 | 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项目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工作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的,所需时间不计在内 |
5 | 1005 |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案核准 | 发改局 | 产业投资股、社会发展股、农村经济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一条。 | 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项目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工作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的,所需时间不计在内 |
6 | 1006 | 对大中型基础建设项目,因特殊情况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单位进行备案 | 发改局 | 产业投资股及相关股室 | 《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第23条。 | 应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建设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 | 承诺时限 | 否 | |
7 | 1007 | 尾矿有价元素的提取回收及综合利用、四等及以下尾矿库备案 | 发改局 | 产业投资股及相关股室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2部分第1、2、3条 | 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子项 |
8 | 1008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 发改局(工信局) | 科技地震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35条;《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23条 | 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9 | 2001 | 举办实施初等民办学历教育、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 双桥区教育局 | 成职教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求你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 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10 | 3001 | 设立、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的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十三条。2002年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11 | 3002 | 设立、变更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200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12 | 3003 | 设立、变更电子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200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13 | 3004 | 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的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2005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14 | 3005 | 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2005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15 | 3006 | 设立演出场所备案的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八条。2005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16 | 3007 | 个体演员备案的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条。2005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17 | 3008 | 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的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条。2005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18 | 3009 | 美术品经营活动备案的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四条。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 29 号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19 | 3010 | 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备案的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五条。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 29 号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20 | 3011 | 增设美术品经营业务备案的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 29 号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21 | 3012 |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查的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条。2000年12月4日国务院令第251号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22 | 3013 | 申请设立、变更出版物(包含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发行零售单位或个人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2011年3月25日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52号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23 | 3014 | 申请设立、变更经营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企业、单位的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第七条。2001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5号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24 | 3015 | 申请设立、变更复印、打印单位或者从事复印打印活动的企业或个人的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第八条。2001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5号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25 | 3016 | 申请设立、变更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或个人的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第六条。2001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5号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26 | 3017 | 申请设立、变更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27 | 3018 | 非宗教内容的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图书类)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2001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5号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仅限双桥区范围内2004年8月31日以前供应的国有划拨土地上,自然人使用的已购公有住房、集资房、商业用房、商品住房、符合上市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 |
28 | 3019 | 设立、变更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审核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2011年3月25日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52号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29 | 3020 | 设立、变更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申请从事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的审核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2011年3月25日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52号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30 | 3021 | 省批企业年度核查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年度检验工作通知》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31 | 3022 | 县(区)批企业年度核验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年度检验工作通知》 | 法人、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32 | 3023 | 设立、变更电影放映经营单位的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电影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2002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2号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受理环节前移 |
33 | 3024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体局 | (一)《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令第560号发布)(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2月2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发布)第五条、第八条;(三)《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2013年5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第16号发布)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34 | 3025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攀岩)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体局 | (一)《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令第560号发布)(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2月2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发布)第五条、第八条;(三)《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2013年5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第16号发布)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35 | 3026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潜水)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体局 | (一)《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令第560号发布)(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2月2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发布)第五条、第八条;(三)《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2013年5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第16号发布)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36 | 3027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体局 | (一)《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令第560号发布)(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2月2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发布)第五条、第八条;(三)《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2013年5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第16号发布)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37 | 3028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体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336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br>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第62项: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38 | 3029 |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令第129号,2013年7月18日修改)第七条: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br>《<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4年2月3日广电部令第11号)第五条:凡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39 | 3030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第十五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批。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审批。</br>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7月6日广电总局令第32号)第三条:市辖区、乡镇及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可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第五条: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须由申请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同意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40 | 3031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条: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对全国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实行统一规划,并实行分级建设和开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第二十二条: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建设和使用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竣工后,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41 | 3032 |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309项: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实施机关: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br>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68项:“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42 | 3033 | 文物保护单位拍摄许可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体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43 | 3034 | 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11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一条: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44 | 3035 |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11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45 | 3036 |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11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 第十八条: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br>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46 | 3037 |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体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465项: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47 | 3038 | 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体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462项: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实施机关: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48 | 3039 | 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体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463项: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实施机关: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49 | 3040 | 被关闭光盘生产线处理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50 | 3041 | 可录光盘生产企业设立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51 | 3042 | 中外合作音像制品零售企业设立与变更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1号)第三十五条 国家允许设立从事音像制品发行业务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1年3月17日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52号))第十六条 国家允许设立从事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发行活动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允许设立从事音像制品发行活动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中,从事图书、报纸、期刊连锁经营业务,连锁门店超过30家的,不允许外资控股;外国投资者不得以变相参股方式违反上述有关30家连锁门店的限制。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52 | 3043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核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体局 | 《文物保护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三条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作其他用途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省级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其他用途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国有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作其他用途的,应当报告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53 | 3044 | 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初审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国务院令第129号)第八条 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 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4年广电部令第11号)第五条 凡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经审查批准的单位,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检验合格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报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安全部备案。此种《许可证》由广播电影电视部统一印制。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54 | 3045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审核、审批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三十五条 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应当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后,方可制作电视剧。 电视剧的制作和播出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规定。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4号)第十四条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核发。其中,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其他机构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七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载明的制作机构名称、法人、地址和章程,《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载明的制作机构名称、剧名、集数等发生变更,持证机构应报原发证机关履行变更审批手续;终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应在一周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55 | 3046 | 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更改技术参数审核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八条 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指配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频率,并核发频率专用指配证明。 第二十条 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发射、转播广播电视节目。 2.《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7号)第十二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变更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的,须向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申请书;(2)对技术参数的使用建议、必要的设计文件或技术评估报告。申请书中应说明变更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的理由及对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影响。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56 | 3047 | 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套数或者节目设置范围审核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三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2者节目套数的,应当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出租、转让播出时段。 2.《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7号)第七条 中央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合并和相关事项变更,直接报广电总局审批。地方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和变更,由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向上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后,报广电总局审批。教育电视台的设立、合并和相关事项变更,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征得同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后,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广电总局审批。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57 | 3048 |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订购证明审核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第412号) 2.《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第45号)第二十三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如需购买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应当向核发其《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的机关申领《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以下简称《订购证明》),并提交以下文件:(一)订购证明申请表;(二)《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复印件;(三)相关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58 | 3049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核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45号)第十二条 下列业务,由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广电总局审批,领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一)中、短波广播;(二)调频、电视广播(使用发射机标称功率50瓦(不含)以上发射设备);(三)调频同步广播;(四)地面数字声音广播和电视广播;(五)多工广播;(六)利用微波传输广播电视节目且覆盖区域涉及两个(含)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59 | 3050 | 有线广播电视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核 | 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5号)第十一条 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的,应向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第十条规定的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后,报广电总局审批。 广电总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论证期限为30日。广电总局根据论证结论做出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办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应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第十条规定的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申办机构可以安装视频点播设备。设备安装完毕,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验收,根据验收结论做出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并在90日内报广电总局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办机构并说明理由。 |
法人、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60 | 4001 | 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双桥区民政局 |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 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1号令)第十至十三、十五、十九至第二十六条 | 社会组织 | 法定时限 | 无 | 否 |
61 | 4002 |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双桥区民政局 |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 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1号令)第十至十三、十五、十九至第二十六条 | 社会组织 | 法定时限 | 无 | 受理环节前移 |
62 | 4003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双桥区民政局 |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 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1号令)第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五至第十八条 | 社会组织 | 法定时限 | 无 | 受理环节前移 |
63 | 4004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双桥区民政局 |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 河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 | 社会组织 | 法定时限 | 无 | 否 |
64 | 4005 | 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非寺院、宫观、教堂、清真寺)筹备设立的审批 | 双桥区民政局 | 民族宗教股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第426号令 )第十三条(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 社会组织 | 法定时限 | 无 | 受理环节前移 |
65 | 4006 | 跨设区的市举行超出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的审批 | 双桥区民政局 | 民族宗教股 | 《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七条(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 社会组织 | 法定时限 | 无 | |
66 | 4007 | 在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的改扩建或新建建筑物(含较大规模修缮)的审批 | 双桥区民政局 | 民族宗教股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第426号令 )第二十五条(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 社会组织 | 法定时限 | 无 | |
67 | 4008 | 少数民族成份变更审核 | 双桥区民政局 | 民族宗教股 | 《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七条(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 社会组织 | 法定时限 | 无 | |
68 | 6001 | 代理记账机构审批 | 双桥区财政局 | 会计股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三条 | 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69 | 7001 |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 | 双桥区人社局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1994年7月5日)第三十九条 | 企业 | 承诺时限 | 否 | |
70 | 7002 | 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就业审批 | 双桥区人社局 | 双桥区就业服务局 |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七条(2005年6月2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 企业 | 承诺时限 | 否 | |
71 | 7003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 双桥区人社局 | 双桥区就业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第十一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 | 承诺时限 | 否 | ||
72 | 7004 | 职业介绍机构审批 | 双桥区人社局 |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 ①《河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九条(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03年9月26日通过,11月1日实施);②《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批职业中介机构过程中有关问题和通知》(冀劳社办【2002】178号) | 企业 | 承诺时限 | 否 | |
73 | 7005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审批 | 双桥区人社局 |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平【2013】第19号)第二章 | 企业 | 承诺时限 | 否 | |
74 | 8001 |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双桥区住建局 | 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中心 | 河北省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建计[1997]175号)。新的收费标准自1997年5月1日起执行。 | 企业 | 法定时限 | 依据:河北省建设委员会、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转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城[1994]6号).标准:1、水泥砼路面150元。2、沥青120元。3、普通砖便道70元。4、彩色砼砖便道150元。5、砼砖便道120元。6、砼道牙30元。7、土路20元。另:1、挖掘新建2年以内道路掘路修复费加收2倍;新建3-5年道路加收1倍;6年以上的道路按上表收费。2、冬季(11月15日至翌年3月5日)掘路,在规定年限加收基础上再加收1倍掘路修复费。3、上述收费标准不包括沟槽回填费。沟槽回填费按下表执行。4、经批准掘路后,掘路单位和个人须按掘路修复和回填费总价的1.5倍向市政施舍管理部门预交掘路保证金,工程完工,经市政设施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以保证金冲抵应交费用,多退少补。 | |
75 | 8002 | 人防工程拆除、占用审批 | 双桥区住建局 | 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股 | 经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5月24日通过,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社会组织 | 法定时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省政府、省军区【1997】第187号令)。标准:简易工程,每平方米800元,人员出入口每平方米1200元; 5级以下(含5级)工程,每平方米2000元,出入口每平方米2500元; | |
76 | 8003 |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初审 | 双桥区住建局 | 物业办 | 2007年10月30日经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九条。 | 社会组织 | 法定时限 | 否 | |
77 | 8004 | 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审批 | 双桥区交通管理办公室 | 路政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正式实施,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八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 社会组织 | 法定时限 | 依据:《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标准:1、擅自占用公路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每占用一平方米,处五十元的罚款,罚款额最高不超过三万元。2、擅自挖掘公路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每挖掘一立方米处二百元的罚款,罚款额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 |
78 | 8005 | 完全自主投资的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批准 | 双桥区交通管理办公室 | 路政管理 |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并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 | 社会组织 | 法定时限 | 否 | |
79 | 8006 | 完全自主投资的公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 双桥区交通管理办公室 | 路政管理 | 2004年3月15日经交通部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六条。 | 社会组织 | 法定时限 | 否 | |
80 | 8007 |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初审 | 双桥区住建局 | 物业管理中心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第二十二条(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 社会组织 | 法定时限 | 否 | |
81 | 9001 | 采集、收集、收购省级以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许可审核 | 双桥区农业局 | 林政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04号;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发布,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82 | 9002 | 出售、收购、利用省级以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审核 | 双桥区农业局 | 林政股 |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1993年12月2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11月25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1号)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83 | 9003 | 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核、临时占用防护林或特用林以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审核 | 双桥区农业局 | 林政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号)。发布日期:2002、10、25。1、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4元。3、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0元。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元。5、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平方米收取2元。城市及城市规划区的林地,可按照上述规定标准2倍收取。 | |
84 | 9004 | 国有森林经营单位修建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核 | 双桥区农业局 | 林政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2000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号发布日期:2002、10、25。1、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4元。3、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0元。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元。5、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平方米收取2元。城市及城市规划区的林地,可按照上述规定标准2倍收取。 | |
85 | 9005 | 驯养繁殖省级以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审核 | 双桥区农业局 | 林政股 |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1993年12月2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11月25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1号)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86 | 9006 | 建立狩猎场许可审核 | 双桥区农业局 | 林政股 |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993年12月2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11月25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1号)《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87 | 9007 | 非国家和省重点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 | 双桥区农业局 | 林政股 |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993年12月2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11月25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1号)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88 | 9008 |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批 | 双桥区农业局 | 林政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3、10、12(一)国有林业单位的育林基金按照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10%计征。(二)集体和个人的育林基金按照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6%计征。 | |
89 | 9009 |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 双桥区农业局 | 林政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26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90 | 9010 |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 双桥区农业局 | 林政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20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91 | 9011 | 临时占用除防护林以外10公顷以下林地的审批 | 双桥区农业局 | 林政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2000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号 颁布日期:2002、10、25。1、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 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4元。 3、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0元。 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元。5、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平方米收取2元。城市及城市规划区的林地,可按照上述规定标准2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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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9012 |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 双桥区农业局 | 林政股 | 《河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第三十七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已由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0年9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93 | 9013 | 木材运输证核发 | 双桥区农业局 | 林政股 | 《河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第三十八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已由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0年9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94 | 9014 | 植物检疫 | 双桥区农业局 | 林政股 | 《植物检疫条例》第3条,第8条、第21条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 根据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96号发布日期:1992、5、20一、调运检疫:1、苗木(包括花卉及观赏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免费限量为造林苗木及繁列材料10株、根,花卉及观赏苗木2株。收费起点额0.50元,按货值的百分比0.8%。2、林木种子的免费限量为大粒种子300克、中粒种子100克、小粒种子50克。收费起点额0.50元,按货值的百分比0.2%。3、木材的收费起点额为1元,按货值的百分比0.2%。4、药材的免费限量为1000克。收费起点额为1元,按货值的百分比0.5%。5、果品的免费限量为2500克。收费起点额为1元,按货值的百分比0.1%。盆景的免费限量为2盆。收费起点额为1元,按货值的百分比1%。6、竹类及其产品免费限量为2500克、5株、5根、小件。收费起点额为1元,按货值的百分比0.2%。二、产地检疫:1、苗木(包括花卉及观赏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收费起点额1元,按货值的百分比0.4%。2、林木种子的收费起点额1元,按货值的百分比0.1%。3、药材的收费起点额为2元,按货值的百分比0.3%。4、果品的收费起点额为2元,按货值的百分比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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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9015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 双桥区农业局 | 水务局防汛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七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96 | 9016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双桥区农业局 | 水务局水利水保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施行)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发布施行)第十四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施行,2005年7月8日以水利部第24号令修订)第七条、第八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1994年11月22日施行)第三条、第四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冀价行费[2014]32号每平米一次行缴纳补偿费0.5-2元 | |
97 | 9017 | 河道采砂审批 | 双桥区农业局 | 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施行)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发布施行)第二十五条、《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3号,2008年3月1日施行)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冀价行费(2009)29号承价字(2009)第128号(1)石料按料场当地销售价格的10-25%,(2)砂、土料按料场当地销售价格的5~25%。(3)淘金沙按每立方米淘金量售价的3%-5%。 | |
98 | 9018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 双桥区农业局 | 水务局水利水保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1日施行)第十七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99 | 9019 | 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土地审核 | 双桥区农业局 | 水务局防汛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1日施行)第十六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00 | 9020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双桥区农业局 | 水务局水利水保站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0项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01 | 9021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双桥区农业局 | 水务局水利水保站 | 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02 | 9022 |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及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 双桥区农业局 | 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10月1日施行)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03 | 9023 | 除国家、省明确规定和需设区市平衡建设条件外的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及省财政专项资金的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双桥区农业局 | 水务局水利水保站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04 | 9024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或审查申请 | 双桥区农业局 | 水务局防汛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第三十八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05 | 9025 | 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工程设施建设方案审查或审查申请 | 双桥区农业局 | 水务局防汛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06 | 9026 |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核(预审) | 双桥区农业局 | 水务局水利水保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07 | 9027 |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审查同意) | 双桥区农业局 | 水务局水利水保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发布,第588号修改)第十四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08 | 9028 | 防洪工程设施竣工验收 | 双桥区农业局 | 水务局防汛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09 | 9029 |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 双桥区农业局 | 水务局水利水保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发布,第588号修改)第十四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10 | 10001 | 双桥区商务局粮食收购资格审批 | 双桥区商务局 | 双桥区商务局综合业务股股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版)》、《河北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修订版)》 | 企业 | 法定时限 | 否 | |
111 | 11001 | 公共场所及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选址设计卫生许可证审批 | 双桥区卫生局 | 双桥区卫生监督所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国发[1987]24号第四条 | 企业、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局冀价行费2015(3)号 | |
112 | 11002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双桥区卫生局 | 双桥区卫生监督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二十九条。《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2014年2月1日起执行) | 事业单位、企业 | 法定时限 |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局冀价行费2015(3)号 | |
113 | 11003 | 放射诊疗许可 | 双桥区卫生局 | 双桥区卫生监督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修订实施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八条第二款(2005年12月1日起执行) | 事业单位、企业、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局冀价行费2015(3)号 | |
114 | 11004 | 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变更注册及重新注册 | 双桥区卫生局 | 双桥区卫生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第4条(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 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15 | 11005 | 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变更、歇业注销登记审批 | 双桥区卫生局 | 双桥区卫生局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9月1日实施(国务院令第149号)第9条、第15条、第20条、第21条(1994年9月1日实施)《河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6条。 | 事业单位、企业、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16 | 11006 | 护士延续注册 | 双桥区卫生局 | 双桥区卫生局 | 《护士条例》(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第九条、第十条 | 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17 | 11007 | 医疗机构新、改、扩建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建设项目预评价审核 | 双桥区卫生局 | 双桥区卫生监督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修订实施 )第九条、第十九条 | 事业单位 | 法定时限 |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局冀价行费2015(3)号 | |
118 | 11008 | 医疗机构新建、改建、扩建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双桥区卫生局 | 双桥区卫生监督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修订实施 )第十九条 | 事业单位 | 法定时限 |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局冀价行费2015(3)号 | |
119 | 11009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 | 双桥区卫生局 | 双桥区卫生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1995年6月1日起实施) | 事业单位、企业 | 法定时限 |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局冀价行费2015(3)号 | |
120 | 11010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合格证核发 | 双桥区卫生局 | 双桥区卫生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1995年6月1日起实施) | 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21 | 11011 | 再生育审批 | 双桥区人口计生局 | 政法股 |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2003年7月18日)第十九条一至十三款 | 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22 | 11012 | 病残儿鉴定 | 双桥区人口计生局 | 区人口计生技术站 |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国家计生委第7号令2002年1月18日) | 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23 | 13001 | 四等尾矿库的新建、回采项目安全预评价备案,四等尾矿库整改、闭库(含清运)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 区安监局 | 2014年发布《新安全生产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实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第二条和第五条 | 企业 | 法定期限 | 否 | ||
124 | 13002 | 五等尾矿库和指定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 区安监局 | 2002年发布《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 | 企业 | 法定期限 | 否 | ||
125 | 13003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 区安监局 | 2013年12月1日公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五款 | 企业 | 法定期限 | 否 | ||
126 | 13004 | 危险化学品经营除经营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汽油加油站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局(分公司)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 区安监局 | 2012年7月17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7月1日修订第五条第三款 | 企业 | 法定期限 | 否 | ||
127 | 13005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三类)备案 | 区安监局 | 2006年发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三条第四款 | 企业 | 法定时限 | 否 | ||
128 | 14001 |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初审上报) | 统计局 | 双桥区统计局办公室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许可目录第339项,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2007年6月1日起实施。 | 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129 | 15001 | 搬动、拆除、封闭环卫设施核准 | 双桥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 行政审批办公室 |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第二十二条、《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09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 | 社会组织 | 法定时限 | 否 | |
130 | 15002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双桥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 行政审批办公室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7月1日第101项、《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09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 | 社会组织 | 承诺时限 | 《承德市物价局关于对双桥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有关建筑垃圾处理费等问题的批复》承价字[2010]58号、每立方米5元 | |
131 | 15003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双桥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 行政审批办公室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09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2007年4月28日第25条 | 社会组织 | 法定时限 | 否 | |
132 | 16001 | 城市的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摆放摊点或堆放物,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许可 | 双桥区城管局 | 各执法中队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河北省建设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城[1993]6号第三条。 | |
133 | 16002 | 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设置大型广告、悬挂物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批 | 双桥区城管局 | 各执法中队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承市政办[2002]26号文件第三条2款,按毛收入的10%。 | |
134 | 16003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批准(建筑工地开道口) | 双桥区城管局 | 各执法中队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国务院令第198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占用和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河北省建设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城[1994]6号)。 | |
135 | 16004 | 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审核及竣工验收 | 双桥区城管局 | 各执法中队 | 《城市绿化条例》第11条;《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13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
136 | 16005 | 迁移、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 双桥区城管局 | 各执法中队 | 《城市绿化条例》第21条;《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40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
137 | 16006 | 管线穿越城市绿地的批准 | 双桥区城管局 | 各执法中队 | 《城市绿化条例》第20条;《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42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
138 | 16007 | 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公园、游园、大型广场绿地和苗圃的批准 | 双桥区城管局 | 各执法中队 | 《城市绿化条例》第20条;《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30条、第31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
139 | 16008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 | 双桥区城管局 | 各执法中队 | 《城市绿化条例》第20条;《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30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
140 | 17001 | 采矿权变更申请审批或审查的初审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矿产管理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条(1996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7年1月1日实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施行)。 | 企业 | 15个工作日 | 否 | |
采矿权审批或审查及采矿权价款确认的初审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矿产管理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十六条(1996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施行)。 | 企业 | 15个工作日 | 否 | |||
采矿权延续审批或审查的初审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矿产管理股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施行);《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九条(2011年11月26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1年11月6日施行) | 企业 | 15个工作日 | 否 | |||
采矿权注销审批或审查的初审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矿产管理股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施行); 《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2011年11月26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1年11月6日施行) | 企业 | 15个工作日 | 否 | |||
采矿权转让审批或审查的初审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矿产管理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条、(1996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2011年11月26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1年11月6日施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五条(1998年2月12日发布旅行,2003年8月1日修已改实施);《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六、三十七条(国土资源部2000年11月1日颁布实施)《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审批有关问题的规定》(国土资源部司局1998年12月14日发布实施) | 企业 | 15个工作日 | 否 | |||
141 | 17002 | 采矿权抵押备案审批或审查的初审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矿产管理股 |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三条(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施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五条(1998年2月12日发布旅行,2003年8月1日修已改);《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源部2000年11月1日颁布实施) | 企业 | 15个工作日 | 否 | |
142 | 17003 | 探矿权变更审批的初审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矿产管理股 | 《矿产资源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第二十三条(国务院令第240号1998年2月12日发布实施) | 企业 | 15个工作日 | 否 | |
探矿权新立审批的初审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矿产管理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五、十二条(1996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九条(1994年3月26日国务院令第152号发布);《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四、五、六、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40号 1998年2月12日发布);1993年《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2011年11月26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1年11月6日施行);《河北省地质勘查管理条例》(由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0年9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矿产资源勘查登记有关规定》(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第240号令);《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源部2000年11月1日颁布实施);《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3〕197号本办法自2003年8月1日施行);《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04]12号2004年4月20日发布实施。 | 企业 | 15个工作日 | 否 | |||
探矿权延续审批的初审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矿产管理股 | 1998年《矿产资源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国务院令第240号1998年2月12日发布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登记有关规定》(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第240号令)《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04]12号2004年4月20日发布实施 | 企业 | 15个工作日 | 否 | |||
探矿权转让审批的初审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矿产管理股 |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四、五、七、八、十(1998年2月12日发布旅行,2003年8月1日修已改实施)条;2000年《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六、三十七条;1998《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审批有关问题的规定》《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出资地勘项目探矿权管理的通知》(2007年2月12日发布实行) | 企业 | 15个工作日 | 否 | |||
143 | 17004 | 国有划拨土地上个人住房和个人商业用房补办土地出让审核 | 双桥区国 土资源局 | 土地登记办公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修正)第40条。 2、《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第5条、26条。 | 自然人 | 8个工作日 | 否 | |
144 | 17005 | 取土审核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发布,1999年1月1日实施,2004年8月28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1999年9月24日修订,2005年5月27日修正施行)第五十七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自然人 | 20个工作日 | 否 | |
145 | 17006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审批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发布,1999年1月1日实施,2004年8月28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年1月1日实施2007年8月30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四章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29日自发布起实施)第三章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自然人 | 20个工作日 | 否 | |
146 | 17007 | 临时用地审批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发布,1999年1月1日实施,2004年8月28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五十七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1999年9月24日修订,2005年5月27日修正施行)第五十八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自然人 | 20个工作日 | 否 | |
147 | 17008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审核 |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发布,1999年1月1日实施,2004年8月28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年1月1日实施、2007年8月30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章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列》(1990年5月29日自发布起实施)第二章、《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8月1日起施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2006年5月3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自然人 | 20个工作日 | 否 | |
148 | 17009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审核 |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发布,1999年1月1日实施,2004年8月28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列》(1990年5月29日自发布起实施)第四章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自然人 | 20个工作日 | 否 | |
149 | 17010 | 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审核 |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发布,1999年1月1日实施,2004年8月28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5年1月1日实施2007年8月30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章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列》第七章(1990年5月29日自发布起实施)、《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8月1日施行)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自然人 | 20个工作日 | 否 | |
150 | 17011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 |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发布,1999年1月1日实施,2004年8月28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5年1月1日实施2007年8月30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第二节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自然人 | 20个工作日 | 否 | |
151 | 17012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审核 |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 |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发布,1999年1月1日实施,2004年8月28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5年1月1日实施2007年8月30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列》第十八条(1990年5月29日,自发布起实施)、《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8月1日起施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8月1日实施)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自然人 | 20个工作日 | 否 | |
152 | 17013 | 国有建设用地换地审核 |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发布,1999年1月1日实施,2004年8月28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五十八条、《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2年5月22日是修订予以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 事业单位或企业 | 20个工作日 | 否 | |
153 | 17014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耕保规划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发布,1999年1月1日实施,2004年8月28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五十二条;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公布,1999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三条;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8年11月12日公布,2009年1月1日施行 。国土资源部第42号令); | 事业单位或企业 | 3个工作日 | 否 | |
154 | 17015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审核 |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 | 双桥区国土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发布,1999年1月1日实施,2004年8月28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5年1月1日实施2007年8月30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列》(1990年5月29日自发布起实施)第六章、《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2年5月22日是修订予以发布,自2012年7月2日起施行)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自然人 | 20个工作日 | 否 | 受理环节前移 |
155 | 18001 | 设立、变更税务登记 | 双桥区地税局 | 税收政策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56 | 25001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双桥区国家税务局 | 主管税务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第3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 纳税人 | 10日 | 否 | |
157 | 25002 |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 双桥区国家税务局 | 主管税务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7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 纳税人 | 10日 | 否 | |
158 | 25003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双桥区国家税务局 | 主管税务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施机关:区县税务机关。 | 纳税人 | 5日 | 否 | |
159 | 25004 |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 双桥区国家税务局 | 主管税务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8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 纳税人 | 15日 | 否 | |
160 | 21001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七条; | 企业 | 承诺时限 | 否 | |
161 | 21002 | 企业核准登记(含私营企业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十四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 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 | 承诺时限 | 否 | |
162 | 21003 | 企业核准登记(含私营企业登记)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股 | 《合伙企业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九十条、《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 | 承诺时限 | 否 | |
163 | 21004 | 企业核准登记(含私营企业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股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 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 | 承诺时限 | 否 | |
164 | 21005 | 企业核准登记(含私营企业登记)非公司营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股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十五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 | 非公司营业单位 | 承诺时限 | 否 | |
165 | 21006 | 企业核准登记(含私营企业登记)公司及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股 | 《公司法》第六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 | 公司及分公司 | 承诺时限 | 否 | |
166 | 21007 | 企业核准登记(含私营企业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股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二条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承诺时限 | 否 | |
167 | 21008 | 冠区名称的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股 | 省政府办公厅“办字[2007]86号”文件;《河北省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 冠区名称的集团 | 承诺时限 | 否 | |
168 | 21009 | 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股 |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 | 个体工商户 | 承诺时限 | 否 | |
169 | 21010 | 冠省、市名的各类企业(公司)名称登记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七条 | 冠省、市名称的各类企业 | 承诺时限 | 否 | |
170 | 21011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审核发证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股 |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承诺时限 | 否 | |
171 | 21012 |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发证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股 |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承诺时限 | 否 | |
172 | 21013 |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餐饮监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承诺时限 | 否 | |
173 | 21014 | 销售环节食品经营许可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流通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承诺时限 | 否 | |
174 | 21015 | 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餐饮监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承诺时限 | 否 | |
175 | 21016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计量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6条、第7条、第8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承诺时限 | 否 | |
176 | 21017 | 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计量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12条、第17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承诺时限 | 否 | |
177 | 21018 |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计量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20条; | 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
178 | 23001 |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 双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 双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411号2004年6月27日)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4年1月24日)第五条 | 事业单位 | 法定时限 | 否 | |
179 | 24001 | 残疾人证办理 | 双桥区残联 | 残联办公室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一条。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 自然人 | 承诺时限 | 否 | |
180 | 25001 | 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购买、销售、运输审批 | 双桥公安分局 | 禁毒大队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17日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第445号国务院令重新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第87号公安部令重新发布,自2006年10 月1日起施行。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者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81 | 25002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双桥区公安消防大队 | 双桥区公安消防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5条;2008年10月28日发布,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82 | 25003 | 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意见书 | 双桥公安分局 |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 《互联网用户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发布、国务院第363号令)第11条 第13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83 | 25004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双桥公安分局 | 巡警大队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5号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84 | 25005 | 金融机构或邮政局(所)新建或改建安全防范设施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流程图 | 双桥公安分局 | 治安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05年11月2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 企业 | 法定时限 | 否 | |
185 | 25006 | 姓名变更审批 | 双桥公安分局 | 治安大队 | 河北省公安厅文件冀公户(2010)35号《河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执法工作规范》第175条第一百176条、第177条 至第184条、 | 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86 | 25007 | 出生日期变更审批 | 双桥公安分局 | 治安大队 | 河北省公安厅文件冀公户(2010)35号《河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执法工作规范》第185条 至第192条 | 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87 | 25008 | 民族变更审批 | 双桥公安分局 | 治安大队 | 河北省公安厅文件冀公户(2010)35号《河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执法工作规范》第197条至第204条 | 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88 | 25009 | 性别变更审批 | 双桥公安分局 | 治安大队 | 河北省公安厅文件冀公户(2010)35号《河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执法工作规范》第193、194、195、196 | 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89 | 25010 | 恢复登记审批 | 双桥公安分局 | 治安大队 | 河北省公安厅文件冀公户(2010)35号《河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执法工作规范》第115条至139条 | 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90 | 25011 | 注销登记审批 | 双桥公安分局 | 治安大队 | 河北省公安厅文件冀公户(2010)35号《河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执法工作规范》第140 | 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91 | 25012 | 户口迁移审批 | 双桥公安分局 | 治安大队 | 河北省公安厅文件冀公户(2010)35号《河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执法工作规范》第145条至173条 | 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92 | 25013 | 边境证审批 | 双桥公安分局 | 治安大队 | (1999年8月2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 1999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42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1条至第20条 | 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93 | 25014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 | 双桥公安分局 | 治安大队 | 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典当管理办法》第6条 | 其它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94 | 25015 | 印章审批 | 双桥公安分局 | 治安大队 | 公安部2011年9月12日颁布《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第17条、18条、19条、20条、22条 | 其它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95 | 25016 | 民用爆炸物品直供审批 | 双桥公安分局 | 治安大队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2006年4月26日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 | 企业、事业单位 | 法定时限 | 否 | |
196 | 25017 | 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审批 | 双桥公安分局 | 治安大队 | 《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22条、第23条、第24条(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令第455号公布同日起施行) | 企业 | 法定时限 | 否 | |
197 | 25018 | 民用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证审批 | 双桥公安分局 | 治安大队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4月26日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 企业、事业单位 | 法定时限 | 否 | |
198 | 25019 | 剧毒物品销售、使用单位购买审批许可 | 双桥公安分局 | 治安大队 | 《危险化学物品管理条例》第38条、39条(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2月1日国务院令第344号发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实施)《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五条(2005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05年5月25日公安部令第77号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实行) | 企业、事业单位、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99 | 25020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 | 双桥公安分局 | 治安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 | 企业 | 法定时限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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