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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发布时间: 2015-06-0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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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县直各部:

 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研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对接收上级部门(含国务院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制定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确保衔接到位。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涉及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工作,保证顺利实施。

2015年第一批 附件.PDF201561
来源:青县编办
责任编辑:青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