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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县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8-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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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县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



《青县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28









青县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410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更好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公共服务,提高服务效能,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克服懒政、怠政,坚决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



二、实施范围



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范围与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范围相一致,即县政府工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单位)及部门管理事业机构(单位),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或单位,以及垂直管理部门和他行使行政权力的部门或单位。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部门职责。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部门“三定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对部门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发展规划、政策法规、专项业务和其他事项等顺序,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和具体工作事项。对上级业务部门的文件和领导讲话,以及上级交办的临时性事项、阶段性任务和部门规范性文件,不列入部门职责。对承担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的职责,不列入部门职责。对机关内部管理和自身服务事项,如政务运转、人事、资产管理、党务、后勤管理等,也不列入部门职责。对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部门职责需要重点加强和增加的,要研究提出调整意见,突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工作,突出公共管理和服务供给。



(二)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重叠,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相同相近的职责,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责,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依据现有规定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分清主办、协办关系,落实监管责任。



(三)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治理能力。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针对权力取消、转移、下放(含属地管理)、保留等事项,按照监管对象或监管领域,分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本部门与下级部门、社会组织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和处理方式。重点针对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公共秩序等领域,落实日常监管、定期抽查、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避免管理缺位。



(四)明确公共服务事项。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强化公共服务的要求,根据基础性服务、经济性服务、安全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等类别,梳理部门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的、直接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重点是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义务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步骤



县直各有关部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工作于20156月底前完成。



(一)梳理报送阶段(201521-2015年3月31)。县直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在前期编制权力清单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本部门职责,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和材料(相关表格请在公共邮箱自行下载。qxsgbggyx@163.com,密码:4021394),于2015331日前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县编委办。部门所属事业机构(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二)集中审核阶段(201541日至531日)。编委办组织专门力量,对县直相关部门责任清单进行审核规范,于20155月底前反馈各部门进行核实确认后汇总报县政府审定。



    (三)公开运行阶段(201561日至630日)。县直相关部门责任清单按程序报经县政府审定后,于20156月底前正式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扎实推进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员,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大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各部门的责任清单,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不宜公开的责任事项外,应及时全面地向全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要规范公开形式,丰富公开载体,从有利于群众办事和便于监督出发,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政务公开栏、服务窗口、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和载体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督导检查。机构编制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按照统一的工作规范、标准和程序,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工作规范、科学、有序进行。要加强对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检查,对组织不力、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行政问责。

来源:青县编办
责任编辑:青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