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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1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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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涞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

迁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开发区(景区、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大智移云”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市委编委办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提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化水平,切实提升实名制管理工作效率,省委编委办研究决定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迁移到河北政务外网云平台,逐步实现人员出、入编等实名制管理相关业务的在线办理。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安全要求。部署在云平台的实名制管理系统为非涉密系统,严禁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和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有违反,按照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

二、运行保障要求。系统迁移后采用“数字认证+实名认证”验证方式登录。为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我办已经为各部门申请了1个数字证书,各部门请于522日前将本单位一名负责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具体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办公电话、手机号)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县委编委办,编委办汇总后报有关单位进行备案和数字证书的制作,初定6月初实现相关业务网上办理。

三、迁移后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机构改革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推动中央编办实名制数据月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数据准确,充分发挥好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各部门平时在完成本部门或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变动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须及时在网上提交业务申请,并提供有关手续,完成实名制系统相应人员信息的变更。

附:各部门负责机构编制工作人员信息表

各部门负责机构编制工作人员信息表

 

单位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

办公电话

手机号

 

 

 

 

 

 

注:单位名称须填写全称。

 

 

单位名称(盖章)

2019   

 

 

 

                                                            中共涞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516

 

 

 

来源:涞源编办
责任编辑:涞源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