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机构编制网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东营小学年报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4-03 点击次数:?
【字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185320228522E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东营小学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东营小学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东营西街

法定代表人

梁英魁

开办资金

15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石家庄市鹿泉区教育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1.1

472.5

网上名称

鹿泉区寺家庄镇东营小学.公益

从业人数

3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年来,我单位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及时向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报学校名称变更事项的变更登记,确保证书登载事项与实际情况相符。

2017年度,我校在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重抓思想教育,更新观念,强化社会治安和行风建设,促进教育大发展,构建和谐文明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理念,按照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坚持教育全面发展不动摇,依法执教,依法治学,加强德育管理,认真践行“一校一品”德育特色学校。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办学理念。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促进行风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保障儿童按时入学,小学生在校巩固率均达100%,无辍学现象。 二、加强教学管理,推进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抓落实、求发展、上质量。 加强常规教学管理,重视课改活动实践。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坚决贯彻鹿泉区教育局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教学研究和打造高效课堂活动,在教学工作中不断推进课程改革,稳步实施新课程标准。在抓教学的同时,我校将课外实践活动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实现课外活动常态化,全力落实中央“体育艺术21项目”和阳光体育工程。坚持做好两操,保证学生学生每天活动不少于1小时。积极组织开展了艺术类课外兴趣小组,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开展国学朗读,快乐大阅读特色活动,积极争创达标试点学校。 三、广泛开展少先队工作,加强德育教育、国防教育、社会主义荣辱教育。 充分发挥少先队光辉作用,开展“五红”进校园、“送温暖、献爱心”社区服务活动,调动一切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宣传法制安全教育、社会公德、文明礼仪、家庭美德教育、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教育、保护环境,珍惜生命、防控防疾病教育等等。增强懂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形成良好的校纪校风。 四、提高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开展学校和教师教学考核评价,提高工作质量。 考核工作直接关系到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组织全体教职工共同讨论考核细则。逐步改进完善教师量化管理制度,工作绩效和责任感,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氛围。 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基础建设步伐。 加强了校园文化建设,布置班级文化,建立书香苑,使学校每一面墙壁变得生动而鲜活,具有深厚的育人效能。 提高了校园环境硬件建设质量,筹措资金增加硬化、绿化面积,增置办公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设备,各类库室齐全,教学仪器进一步配备,办学条件得到优化。 六、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统一管理。 坚持民主管理,规范管理校务公开。实现学科人文管理,职责分明,业务精湛的一支战斗队伍,形成和谐向上师生共同发展的评价机制,为争创一流平安和谐校园再创辉煌。 学校领导,教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完成了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和上级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学校整体教育教学综合评价取得了优秀成绩。 20179月,荣获石家庄市鹿泉区教育局2017年度教学工作先进单位。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8-01-03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情况属实。该年度报告书已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填表人: 梁英魁  联系电话:13832106207  报送日期:20180103

 

来源:鹿泉区编办
责任编辑:石家庄鹿泉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