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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年报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4-0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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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30185MB0L0094XY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石家庄市鹿泉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石家庄市鹿泉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加强农资、农产品质量监管,保障农业发展。 负责种子、农药、肥料(复混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农业植物保护、农业野生物保护 农业机械、新能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等

   

石家庄市鹿泉区北斗路

法定代表人

林献策

开办资金

1.29(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石家庄市鹿泉区农业畜牧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6

2.6

网上名称

鹿泉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年来,我单位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及时向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报了单位名称变更和举办单位名称变更事项的变更登记,确保证书登载事项与实际情况相符。

一、重点工作 (一)组织开展四次农业综合执法专项行动。 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2017年执法工作行动方案》,实施“春雷、绿箭、秋季、冬季”综合执法行动拉网式检查。在执法活动中,我队共出动执法车120辆次,执法人员360余人次,检查门市摊点300余个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30个次。 1、实行“痕迹化”监管。每次检查后,包店执法人员都要在《农业执法人员画片包店检查表》上签名备案,同时填写《鹿泉农牧局现场检查记录表》,保留监管痕迹。 2、规范农资经营。对农资经营门市商品进销台账、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等重点进行检查。对个别门市存在的种子经营档案记录不完善等问题,责令进行了改正。 3、组织签订责任状。与农资生产企业法人、农资经营门市负责人签定《农资生产、经营责任状》145份。 (二)组织实施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我参与农产品安全问题会议开展3期次,讨论下月计划及如何更好针对农产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实施2次拉网式检查,出动车辆45次;人员135人次;生产基地6个次;检查中,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完整,能准确记载农药来源、用药时间、产品收获日期。 二、其他工作 1、农资抽样检测工作:全年共抽取农药样品30个品种,农药产品合格率为97%以上,我队还完成了石家庄市农业局下达的抽取农药100个标签的任务,合格率达94%以上。 2、执法宣传工作:一是深入农户走访,排查制假售假窝点。共张贴禁限农药画册200张;二是利用集日、庙会,积极组织农业普法活动。此活动今年在铜冶镇集市、维明超市门口开展了农业送法下乡和法律法规咨询活动、李村镇集市举办了3次,接受咨询人数达21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三是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人员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律意识的培训,共计培训3个次,培训人员320余人次。 3、执法办案工作:我们秉着罚教并重的原则,共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农资案件2起。 4、执法培训工作:参加石家庄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组织的“执法培训暨绿剑护农推进会,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对新的品种审定制度进行了全面解读,特别是对品种试验、引种备案、撤销审定等方面的新内容进行了透彻分析;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新规定进行了细致解析,会后各县交流执法经验。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8-03-20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情况属实。该年度报告书已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填表人: 董辉  联系电话:13731188678  报送日期:20180321

 

来源:鹿泉区编办
责任编辑:石家庄鹿泉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