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鹿泉大队年报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4-02 点击次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185MB0U51550F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鹿泉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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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鹿泉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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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防火检查 灭火救援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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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石家庄市鹿泉区龙泉东路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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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洪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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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65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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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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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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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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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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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9 |
2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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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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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一年来我单位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及时向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报单位名称变更、开办资金变更等变更事项的变更登记,确保证书登载事项与实际情况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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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认真执行本单位章程 在鹿泉区委、区政府、区公安局的领导下,严格履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圆满完成年度工作和章程规定内容。 二、具体业务活动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防火检查 开展11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单位3083家,发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826处,临时查封单位64家,责令“三停”单位61家,罚款315万元,行政拘留58人。 (二)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建立灭火救援指挥中心,配齐18种基本防护装备,购置运兵车、火场勘察车、主战消防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装备,增加25名政府专职队员,开展“六熟悉”和实战演练200余次,新增30座消火栓、1座消防水鹤。 (三)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挽回财产损失8000余万元,完成消防安全保卫任务96起。 (四)灭火救援 灭火应急救援228起,社会救助53起。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全面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207次,组织大型宣传活动16次,企业培训12场次,接待群众6万余人,培训人数3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9万份。 建设“智慧消防”,构建火灾防控网格建设,提升整体抵御和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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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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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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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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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8-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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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
情况属实,该年度报告书已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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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李根 联系电话:17603208823 报送日期:2018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