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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谋划

信息来源:涞水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7-11-30 发布者:涞水县编办

2017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九次党代会及其全会、市十一次党代会及其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全市经济会发展大局,落实市委“两精两致”要求,深入开展“把事业当成自己家里的事情去做”和“业务素质提高年活动”,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集中精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为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加快实现跨越、崛起和复兴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深入贯彻中央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谋划推进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

八届六中全会、省九次党代会及其全会、市十一次党代会及

其全会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在思想上政治

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

觉向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为涞水县崛起提供坚强体制机制保障。

2、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思想政治建设为

统领,以中心组理论学习带动机关干部全员学习,组织广大

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强化

“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

的宗旨、弘扬优良传统。

    3、扎实开展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做到以作风建设推动改革落实,以深化改革促进作风转变,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整顿深入开展。从制约机构编制工作体制机制障碍抓起,从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起,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问题。

    4、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教育,采取

多种方式弘扬廉政价值理念,宣传廉政法律法规,营造浓厚

的廉政氛围。严格落实主体贡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严格执行“三个一律”(一律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吃

拿卡要”;一律不准到基层报销任何费用;一律不准不给好

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效率低下)要求,守住廉洁从

政的底线。

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行政审批事项,做好“一问责八清理”工作

1、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按照国发[2015]33号文件要求和省部署,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年检工作,为全县149个事业单位办理年检,为36个事业单位办理变更登换证工作,并严格做好资料归档。

2、落实《涞水县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立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股,人员配备到位,对照《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县级目录》重新疏理县政府各部门审批事项170项分三批划转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局已全部履行划转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国家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等事项,实现一枚印章审批、一个大厅办证、一支队伍服务、一个平台保障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局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并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加快行政审批信息系统研发应用,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电子政务大厅、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公共企事业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3、加强行政许可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省、

市推进行政许可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要求,推动各级各部门在

事项管理、办事流程、审批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

面,构建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完成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的事项衔接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要求部门及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布,并以县政府的名义面向社会公布,实行清单动态管理。

4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创新监管体制,规范监管行为,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县政府各部门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动态调整市场经营主体审批事项监管清单。配合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相关制度。

    5、做好“一问责八清理”工作。继续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做好“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和政事政企政会不分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按照“清理是基础、问责是手段、整改是目的、制度是保证”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工作实效。

    三、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破解体制

机制障碍

    1、着力开展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充实加强县级人员编制工作,理顺职责和再造流程工作,进一步理顺县级机关职责,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事时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做好控编减编工作。结合县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进一步清理规范工作,抓好本级、严控总量创新编制管理。加强机构缟制资源动态调整,加大事业单位内部挖潜力度,优化结构,盘活存量,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工作用编急需。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将精简收回的编制重点充实到各乡镇。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精简编制,保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急需。

2、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清理规范县级事业单位,着力精简机构编制,优化事业单位布局和事业编制配置,再造事业单位服务流程,提升公益服务水平。加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力度,制定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时间表,成熟一个转制一个。配合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整合、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培训疗养机构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等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

 3、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按照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全省扩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市县同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行业内综合执法改革,整合政府部门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归并执法机构,整合执法队伍,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设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配备城管执法队伍,并由省政府授权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能。同时积极探索其他重点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印发《涞水县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县级执法队伍清理工作试点,做好县级执法队伍和职能清理整顿,推动执法重心下移。

    4、深入推进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和审批制度改

革。按照省编委《关于深化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改革意见》

要求,对开发区“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实现机构、职能调整落实到位。全面深化改革。

5、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会同行政审批局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

6、对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党委巡察机构建设工作进行

跟踪评估。按照省、市推进县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党委巡察

机构建设工作部署,完成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对县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党委巡察机构建设工作进行跟踪评估.对“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善县级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工作。

四、严格控制编制,强化编制动态调整

1、紧紧围绕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按程序报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彻底核查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按照中央、省、市编委办的统一安排部署,2014年对全县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进行彻底核查,实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配备清、实有人员清、财政供养人员清,为进一步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打下坚实的基础。

2、控制和减少编制增量。不该增的编制坚决不增,确需增加的在总量内调剂解决,该减的编制坚决减下来。严格控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编制,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不再批准新设立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消化超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超编配备人员,落实省市关于总体超编(不含政法系统)的县,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再新进人员要求,通过自然减员、在本区域或本系统内调剂等办法解决超编问题。清理规范编制外人员。

3、加大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力度。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不断提高机构编制资源效用。建立空编运行机制。事业单位实行空编运行,空编率不低于5%,空余编制主要用于空编单位调整人员结构、引进急需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编制较多的党政机关也要留有一定数量空编。

2018年工作谋划:

2018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全市经济会发展大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精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1、继续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按照国发[2015]33号文件要求和省部署,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年检工作,会同行政审批局,衔接好划入审批局事业单位设立、变更登记工作。

2、继续严格控制编制,强化事业单位改革,对职责弱化的事业单位,按空编数的一定比例收回编制;对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重新核定编制,精简收回编制;积极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收回其编制。

3、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凡适合由社会力量提供的公共服务,原则上政府不再直接兴办,不再设置机构和人员,推动从“养人”向“养事”转变,减轻编制需求压力。配合组织、人事部门深入开展“吃空饷”治理工作。对“吃空饷”问题严重单位的编制重新从严核定,适度精简编制,严格控制新进人员。

4、进一步严格编制使用核准政策。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编制使用核准政策和程序,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调动和安置人员必须首先向机构编制部门申报编制使用,进行编制使用核准。坚决杜绝程序倒置、超编进人,凡是未经编制使用核准的,一律不办手续;凡是未经编制使用核准、先行办理了其他手续的,一律不予入编。严格落实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申报制度,未申报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的,本年度内一律不再核准使用编制。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对各部门违规设置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和核减“吃空饷”单位编制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按照省、市、县部署,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违规进人清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深化机构编制纳入审计、巡视和干部选人用人检查等工作。加强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预防教育,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加大典型案件通报力度,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

5、继续以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库和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系统为平台,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统计台账,对机构“三定”规定和历次机构、编制、人员变动情况对应其依据的文件进行动态管理,核查汇总统计台账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

6扎实推进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化的研究,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技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新途径、新手段和新办法,做好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编委办部署,主要开展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复核和网站挂标工作。为全县393个机关事业单位保障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续费和网站挂标工作顺利进行。

7、继续落实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分批对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落实,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的事项衔接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监督有关部门及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布,实行清单动态管理。

    8、强化“一问责八清理”工作。继续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做好“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和政事政企政会不分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按照“清理是基础、问责是手段、整改是目的、制度是保证”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工作实效。

9、紧跟上级主管部门,探索其他重点领域综合体制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县级改革工作,做好县级职能清理整顿,推动改革工作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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