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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职责边界清单、职责任务清单

发布时间: 2022-05-1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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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灵寿县文旅局职责边界清单目录

序号

管理事项

牵头部门

涉及部门

备注

1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监督管理

文旅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乡镇政府综合执法队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

文旅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乡镇政府综合执法队

 

3

文艺表演团体的监督管理

文旅局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局、乡镇政府综合执法队

 

4

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督管理

文旅局

县公安局、审批局、乡镇政府综合执法队

 

 

附件3

灵寿县文旅局职责边界清单

序号

管理事项

涉及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备注

 

 

 

1

 

 

 

娱乐场所管理

文旅局

负责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令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灵寿县行政处罚下放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对娱乐场所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发放或吊销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

公安局

负责对娱乐场所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消防大队

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的监督管理

乡镇政府综合执法队

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和娱乐场所违反规定的处罚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

文旅局

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令第363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灵寿县行政处罚下放事项

 

公安局

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

消防大队

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乡镇政府综合执法队

对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

 

 

 

 

3

 

 

 

 

 

 

文艺表演团体的管理

文旅局

负责文艺表演团体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439号令《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灵寿县行政处罚下放事项

 

公安局

在职责范围内主管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职责范围内主管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审批局

负责文艺表演团体的设立、变更审批

乡镇政府综合执法队

对擅自从事文艺表演团体活动的处罚

 

 

 

4

 

 

 

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

文旅局

负责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439号令《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灵寿县行政处罚下放事项

 

公安局

在职责范围内主管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审批局

负责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设立、变更审批

乡镇政府综合执法队

对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和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的处罚

 

灵寿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职责任务清单

序号

内设机构

对应部门“三定”规定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

序号

内设机构细化分解工作任务

备注

1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部门财务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宣传、统计、机要保密、信访、值班、机关安全保卫、建议提案办理等任务;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1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

 

2

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3

负责机关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及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4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

 

5

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6

拟定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7

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8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建设,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9

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中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统计工作。

 

2

综合业务股

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组织推动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工作;指导全县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负责全县旅游景点的行业管理、各项旅游发展政策、规划的落实;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全县体育工作。

 

1

拟定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育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

 

3

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形象推广。

 

4

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5

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

 

6

指导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

 

7

负责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

 

8

指导全县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9

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0

对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组织推动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

 

11

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2

监管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并推进服务质量提升。

 

13

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

 

14

负责全县群众文化组织实施工作。

 

15

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区级文化公园建设。

 

16

负责全县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17

拟订全县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

 

18

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县级水准及灵寿县特色的文艺剧团。

 

19

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20

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21

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确认类第1、2项。行政检查第5项

22

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3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目录。

24

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25

负责全县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认定、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以及大遗址保护工作。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许可类第1、4项。行政检查第9项。其他类第5、6、7项

26

申报和推荐县级、市级、省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7

协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和管理,以及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工业遗产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28

负责拟订博物馆管理制度、规范并进行业务指导。

 

29

指导民间珍贵文物征集工作,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革命文物场馆建设和展陈工作。

 

30

负责全县文物安全督查工作,组织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安全保卫督察。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检查第9项。

31

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工作。

 

32

负责体育产业统计工作。

 

33

拟定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体育事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34

拟定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5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36

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37

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体育社团的群众体育工作。

 

38

负责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39

组织参加县、市级以上各项群众体育比赛。

 

40

拟定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和区级运动队建设,负责青少年体育项目的设置和布局,组织青少年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各级各类青少年比赛,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研究,负责体育科研开展及成果的推广实施,组织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反兴奋剂工作,推动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41

完善青少年业余训练网络,指导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

 

42

统筹协调重要竞技体育赛事相关工作。

 

43

指导旅游集散中心、咨询中心、驿站、旅游交通标识、旅游厕所、绿道、风景道建设,执行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

 

44

负责全县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

 

45

负责推动全县全域旅游示范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创建工作。

 

46

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工作。

 

47

指导全县星级酒店、A级景区评定工作。

 

 

 

48

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49

指导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

 

 

 

50

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

 

 

 

51

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

 

 

 

52

组织开展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

 

 

 

53

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54

指导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

 

 

 

55

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56

指导监督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

 

 

 

 

 

 

 

 

 

 

 

灵寿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任务清单

序号

内设机构

对应部门“三定”规定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

序号

内设机构细化分解工作任务

备注

 

 

 

 

1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游戏厅、经营性演出机构、旅行社办公场所、A级旅游景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

督促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和应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实施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提高安全处置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组织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防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普及工作。

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对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游戏厅、经营性演出机构、旅行社办公场所、A级旅游景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据法定职责和程序,开展日常巡查、查办案件等执法工作,统一独立行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落实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扫黄打非”办公室的有关行政执法工作部署和任务。负责查处全县文化市场大案要案和跨县(市、区)域执法协作和案件查处。

 

1

负责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类第8项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类第10项

3

出版物零售发行单位的处罚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类第19项

 

4

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企业的管理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类第23项

 

5

电影放映单位的处罚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类第34项

 

6

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的处罚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类第49项

 

 

7

 

 

文艺表演团体的管理处罚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类第43项

 

 

8

 

 

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处罚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类第9项

 

 

9

负责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合法性法治审查工作,负责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10

拟订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发展规划和政策。

 

 

 

11

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业务进行行业监督管理。

 

 

 

12

指导和监督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3

组织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监测工作。

 

 

 

14

指导全县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

 

 

 

15

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建设。

 

 

 

16

协调、监管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和设施保护工作。

 

 

 

17

协调监督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工作。

 

 

 

18

承担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

 

 

 

19

组织指导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全县性、跨区域重大案件。

 

 

 

20

负责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及法制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21

负责体育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场所)安全监管工作。

 

 

来源:灵寿编办
责任编辑:灵寿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