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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县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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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政办发〔201573

 

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取消县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有关精神,经县政府研究论证,取消或调整县级实施的4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中,取消26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6项,调整为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12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或调整为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明确的取消和调整事项,相应调整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本通知印发15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应调整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汇总清单,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附件:1.县政府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共26项)

     2.县政府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目录(共6项)

       3.县政府决定调整为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的事项目录(共12项)

             

 

   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929


隆政办发〔2015〕73号关于取消县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doc

 

来源:隆化县编办
责任编辑:隆化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