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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府部门公开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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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北区权责清单编制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部门公开权责清单的通知

 

政府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唐机编办〔2019〕107号)部署要求和省市区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安排22个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试行版)已经区级权责清单编制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权责清单公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布权责清单。5月31日前,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大厅、公告栏等渠道公布本部门清单(试行版)。各部门清单公布前,要按照编制要求,对清单格式及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要素再次核实和补充完善,确保准确。5月31日前,区政府办负责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汇总清单,区委编办负责在区机构编制网公布汇总清单。

二、抓紧完善配套制度。按照“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对应本部门权责事项,6月25日前编制完成并公开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配套建立健全清单内部运行、考核、评估、监督,以及动态调整的制度机制,确保权责事项有效运行。

三、动态调整权责事项。区政府部门是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对权责事项及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各部门权责事项要与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执法事项等目录清单保持衔接统一,与上级对口部门清单及时衔接对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等实时动态调整,同步报区委编办按程序审核确认。对于在集中审核过程中提出的需再行研究确认的权责事项,要尽快提出调整建议。各部门当前公布的清单试行版,是对现有法律法规等赋予部门权责的梳理汇总,不作为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等依据。

四、切实按要求推进工作落实。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时序推进各项工作,要搞好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和政策解读,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避免上下脱节。对工作推进不力、不按规定调整、未按时限公开或公开不到位等情况,区委编办将会同区权责清单编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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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路北区权责清单编制联席会议办公室

      中共唐山市路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1年528

 

 


 

附件2021权责清单总表汇总 (1).xls2021权责清单分表汇总(2).xls11.xls

来源:路北区编办
责任编辑:唐山路北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