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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沧州市人民政府进一...

发布时间: 2017-01-2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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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向县市区和三个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沧政字〔20172号),结合河间实际,为确保下放事项衔接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承接事项内容

此次沧州市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共涉及河间市6个部门33项,其中,市商务局1项、市卫计局2项、市安监局2项、市教体局7项、市工信局1项、市市场监管局20项。详情见附件。

二、   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沧州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实效。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做好承接工作,做到权责一致,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确保衔接到位。各承接部门要做好各项下放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机构,提高履职能力,确保下放事项接好、管好。各承接部门与沧州市政府放权部门要对应,及时调整机构职责,做好衔接,统一承接下放事项。

(三)制定监管措施。及时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做好下放事项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的对接工作,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缺位。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能;要针对承接事项后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缺位。

附件:河间市人民政府承接沧州市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表

 

 

 河间市人民政府

2017123

沧2017下放.xls

来源:河间市编办
责任编辑:河间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