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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河间市行政权...

发布时间: 2017-09-3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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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河间市行政权力清单(2017年版)的

      

 

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政府部门机构和职责调整、上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情况,征得各有关部门同意,对《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有关部门及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河政办字〔201630号)公布的市直部门及单位的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调整,经市政府批准,在河间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ejian.gov.cn)公布《河间市行政权力清单(2017年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调整后的权力清单。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市直有关部门要在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布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公开河间市2017年行政权力清单。2016818日印发的《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有关部门及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河政办字〔201630号),公布的河间市行政权力清单废止。

二、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依据本次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减少工作环节,优化工作流程,重新编制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

三、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权力。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不得在公开的行政权力清单外设定其他行政权力,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权力以其他名目变相行使。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对行政权力清单未明确但应由政府管理的事项,政府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需列入行政权力清单的,按照程序办理。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在法律制度框架下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落实行政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市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有效克服懒政、怠政,坚决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政府有所应。

五、及时对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调整。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国务院、省、沧州市取消下放行政权力等职责调整情况,按规定程序及时对本部门的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着力构建“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

附件:河间市行政权力清单(2017年版)

 

 

 2017年河间市权力清单.xls

         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30

 

来源:河间市编办
责任编辑:河间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