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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第59号(废止)

发布日期:2012-04-17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没有按时进行年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超过了有效期,自动废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单位未经注销登记的,其法人的责任和义务续存。《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的单位,申请领取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照申请设立登记的程序办理。
 
证 书 号
单 位 名 称
证 书 号
单 位 名 称
113000000602
河北省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13000001100
河北省心脑血管病研究所
113000000623
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项目服务中心(新农民杂志社)
113000001135
河北省农垦事业发展中心
113000000662
河北省物价干部培训中心
113000001298
河北省上访人员分流中心
113000000824
燕山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113000001334
河北省司法厅北戴河警官培训中心
113000000826
河北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
213000000972
河北省水表计量检定中心
113000000830
河北省军队离退休干部和优抚对象康复服务中心
213000000973
河北省燃气表计量检定站
113000001069
河北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213000001159
学苑新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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