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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扎实做好乡镇街道改革检查验收反馈问题整改

发布日期:2020-12-25 信息来源:卢龙县委编办

卢龙县高度重视乡镇街道改革检查验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密部署、认真推进。

一是抓责任落实。在县自查、县区交叉互查、跨市互查、省市抽查结束后,县主要领导都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由各牵头部门、各乡镇参加的问题整改推进会,坚持“四不放过”:原因没找到不放过,整改没落实不放过,问题没解决不放过,责任没压实不放过。累计召开自查整改推进会5场,采取集中研究、跟进指导、现场督办等方式,强力推动整改落实,有效解决赋权事项交接手续不齐、“五小”设施简陋、执法案卷和文书不规范等问题。

二是抓问题认领。按照市委下发的《关于对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核查的通知》要求,组织县直5个牵头部门、12个乡镇对照《全市镇街改革问题清单确认表》所列问题,采取排除法、倒查法、抽查法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查准查实问题和不足。组建督导组开展抽查,对乡镇存在问题进行再核实,确保问题全面认领,不落一项。

三是抓督导检查。紧盯重难点问题,坚持靶向施策,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县委主要领导多次调研督办,其他县领导加强对包联乡镇督促检查,县委乡镇改革专项督导组边督促边指导。建立巡回督导复查机制,对存在问题当场能解决的即知即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上报佐证材料进行反馈,乡镇自身不能够解决的问题交由县直有关部门组建专班、明确专人逐乡镇手把手培训指导。整改结束后,督导组再进行复查,确保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四是抓机制建设。把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效结合,巩固整改成果。出台职责准入制度,明确县直各部门行政事务确有需要下放乡镇的,必须经过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并且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将相关经费一并下放到乡镇。制定《卢龙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建立15项工作制度;出台《行政执法协调机制意见》,制定9项争议协调具体制度;印发《卢龙县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10项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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