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市县动态

沧州市编委办完善机制促进规范管理

发布日期:2016-08-22 信息来源:沧州市编委办

       沧州市编委办以“一问责十清理”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完善细化管理机制,确保用编进人“严而不死,活而有序”。
       一是完善编制使用机制。为从源头上杜绝超编进人等问题的发生,对市直机关单位日常用编和集中用编申报程序进行了规范。日常用编,机关事业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增加工作人员使用编制时,需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编制使用申请,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从严从紧、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总额内审核批准,经批准后机关事业单位方可使用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准超编进人。集中用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每年10月底前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申报下一年度公开招录、公开招聘和公开遴选(选调)编制使用计划,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初审、市编委办复核,在每年12月底前统筹提出下一年度公开招录、公开招聘和公开遴选(选调)编制使用计划审核意见,报经市编委会研究审定。今年以来,为县级机关下达编制使用计划204名,为乡镇下达编制使用计划193名,为市直事业单位下达编制使用计划393名,全部控制在空编范围及年度自然减员总量内。
       二是建立实名制信息定期核查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管理,做到信息准确全面、时变时新,制定实名制信息定期核查机制,每季度对市直各机关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中涉及的机构名称、规格、经费形式、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方面的信息数据行全面核对,查漏补缺,并加强与各机关单位的沟通交流,督促其及时办理人员出入编,做到“随增随入、随减随出”,实时更新数据库及机构编制管理台账。通过定期核查,调整完善信息8720余项,办理人员出入编手续5000余人次,实名制信息平台、机构编制管理台账与单位现状统一,实现了一个数据反映真实现状,一个平台展示单位全貌,一本台账记录历史沿革。
       三是建立实名制信息月报制度。为及时掌握县(市、区)对超编人员消化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月报制度。通过对比月报数据,及时掌握减编控编、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工作的进展情况。截止目前,全市机构编制都严格控制在基数之内,没有出现私自或变相增加编制的情况,实有在职人员呈逐步下降趋势,行政编制超编率由2.1%下降到1.74%,政法专项编制超编率由6.34%下降到5.8%,事业编制空编率由6.34%上升到6.47%,超编单位个数得到有效控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1531 号

冀ICP备18002309号-1

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