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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三步走” 做好第二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

发布日期:2016-08-23 信息来源:香河县编委办

       为贯彻落实《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市政办〔2016〕80号)精神,香河县采取“三步走”工作模式,由县编委办牵头,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深度参与,推动清理规范工作扎实开展。
       第一步:部门自查。县编委办起草印发了《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二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相关部门均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照目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中介事项进行自查,并逐条提出清理规范意见。
       第二步:严格把关。县编委办对相关部门上报的清理规范意见严格审核,此次清理规范共梳理汇总出5项纳入县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其中民政局4项,气象局1项,与此同时,要求纳入行政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一律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不得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材料,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义务。
       第三步:审定公布。经县政府研究审定,下发了《香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二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香政办〔2016〕65号),公开了此次清理规范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截止目前,香河县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涉及10个单位,事项总数25项。纳入县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共涉及5个单位,事项总数9项,汇总清单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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