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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整合资源优化配置 圆满完成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区委巡察机构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2017-02-23 信息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编委办

       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适应反腐倡廉建设需要,曹妃甸区充分利用现有编制资源,优化机构设置,统筹推进区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区委巡察机构建设工作。目前区纪检部门“三定”规定已制定印发,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区委巡察机构建设工作圆满完成。
       积极调研,协同谋划,认真制定机构改革方案。该区编制部门指定专人对全区纪检监察机构人员配置、职责运行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全面掌握纪检机构概况。编制部门与纪检部门积极配合,召开协调会对改革事宜逐条商议,同时与市纪检和编制部门积极沟通,研究制定《唐山市曹妃甸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区委巡察机构建设工作方案》,对改革的总体要求、程序步骤、组织实施提出要求,明确改革的时间表,提出任务,细化分工,指导改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优化职能,合理配置,机构聚焦监督执纪主业。为强化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该区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调整优化纪检部门机构设置,重新配置职能。按照纪检监察类、监督类、综合保障类3种类别设置12个内设机构,同时设置“1办4组”的区委巡察机构,其中重点设置3个纪检监察室和4个监督室(巡察组),突出案件查办、监督和派驻监督职责,使责任更明确、任务更清晰、主业更聚焦,为全区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提供有力机构支撑。
       整合资源,强化管理,确保编制职数只减不增。为满足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区委巡查机构建设需要,该区统筹全区编制资源,通过收回撤销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协调民政等7个部门编制等手段,调剂行政编制13名用于纪委机构改革工作。在统筹编制的同时强化管理,扎实做好控编减编工作,保证全区编制总额不增加,纪检部门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数量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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