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编委办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情况
发布时间: 2017-06-08 点击次数:?
一、认真衔接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对于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凡涉及到县级应该承接的我县均已及时承接到位,自2013年以来我县共分十批衔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80项,衔接接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6项,衔接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项,国务院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5项,均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衔接落实通知,全部落实到位。
二、建立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高阳县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个清单”建立后,据上级有关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的安排,要求各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简政放权情况、机构和职责调整情况、清单运行效果,以及社会各届提出的意见建议等,及时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目前,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共计2441项,责任事项共计2552项。
三、积极做好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
按照省市精神,从2016年1月至今对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两次集中清理规范,涉及5个单位,共22项,未发现“红顶中介”存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已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简化流程,取消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
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审批事项前置证明材料的通知》(保政办函〔2015〕185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为民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能,对于取消的前置证明材料,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于调整的前置证明材料,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制定具体工作流程,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取消和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上级部门新的取消和下放事项,各部门及时取消相应的审批事项,对于上级下放的事项,及时做好承接工作。
(二)继续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两个清单”制度体系,推进“两个清单”升级改造。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制定并不断完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三)继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包括科学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等在内的有效监管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坚持放管并重,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
(四)努力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办进一步推进县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审批服务,提升审批效率,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五)编制公开乡镇、开发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市审改办《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创优“政务环境”推进方案》和《全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创优“政务环境”推进方案》文件要求,我办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并印发文件,积极与相关部门研究探索,编制公开“三项清单”,进一步完善县级清单管理制度。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