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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唐山市丰润区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10 点击次数:?
丰机编字〔2021〕7号
中共唐山市丰润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调整唐山市丰润区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重组乡村振兴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以及中共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唐山市丰润区扶贫工作机构的通知》(唐机编办〔2021〕53号)精神,经区委编委领导批准,同意设立唐山市丰润区乡村振兴局,在区农业农村局加挂牌子,主要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不再保留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
中共唐山市丰润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
来源:丰润区编办
责任编辑:唐山丰润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