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唐山市丰润区...

发布时间: 2017-02-24 点击次数:?
【字体:

丰润政办函〔2017〕31号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唐山市丰润区2016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唐山市2016年版)的通知》(唐政办字〔2017〕22号)要求,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服务水平,全面规范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布《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唐山市丰润区2016年版)》(以下简称《通用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组织落实。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要按照公布的《通用目录》,对本部门、本单位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调整衔接到位,编制形成本部门、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要切实维护《通用目录》的严肃性,未列入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目录之外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二、及时全面公开。本通知印发后20日内,区政府相关部门、区直相关单位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开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区电子政务办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编办在唐山市丰润区机构编制网公开《通用目录》。同时,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区政府相关部门、区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任务变化情况,对本部门、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报区编办备案后及时公开公示。

    三、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进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从行政许可的事项管理、办事流程、审批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附件: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丰润区2016版)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

来源:丰润区编办
责任编辑:唐山丰润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