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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委宣传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 2020-08-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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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委宣传部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峰峰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邯办文〔20191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委宣传部(简称委宣传部)为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机构规格正级,加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牌子。

第三条  委宣传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统筹协调全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统筹指导协调全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推动落实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任务,负责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规划组织全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组织对先进典型的学习推广。配合委组织部做好基层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使用。负责全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政工师的评审管理。

(五)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全社会舆论,指导协调直各新闻单位的工作,组织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拟订全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出口等。组织指导协调全“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各类媒体驻峰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数字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

(八)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九)负责管理全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性重大电影活动。

(十)对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负责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承担文化建设(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文化领域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统筹指导全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内外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十二)统筹研究拟定有关全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规划部署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全区志愿服务工作。

(十三)统筹协调全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对外宣传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我对外宣传文化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记者采访事务方面工作。

(十四)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落实。拟订我区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十五)统筹指导协调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工作。组织制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计划。负责组织开展级新型智库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负责管理社会科学基金,组织基金项目评审和成果转化应用等工作。

(十六)受委委托,会同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直宣传思想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各乡镇(街道)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十七)对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归口领导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受区委委托,指导区委党校理论宣讲工作,代管区文联及区属文化类企业。领导和管理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十八)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来源:峰峰矿区编办
责任编辑:峰峰矿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