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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8-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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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邯郸市峰峰矿区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峰峰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邯办文〔20191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邯郸市峰峰矿区教育体育局(简称区教体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委教育工委),作为区委派出工作机构,与区教体局合署办公。 

第三条  中共峰峰矿区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区教体局,接受中共峰峰矿区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峰峰矿区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负责处理中共峰峰矿区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区委教育工委、区教体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教体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承担区属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三)指导区属中小学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六)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七)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的巡察工作。

(九)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十)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一)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政策,推进素质教育。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拟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政策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地方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指导工作。

(十三)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

(十四)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五)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和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十七)组织指导全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就学工作,归口管理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

(十八)负责全区教师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工作;负责全区教师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区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

(十九)负责本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二十)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邯郸市峰峰矿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拟定全区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峰峰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指导全区老年教育工作。

(二十三)研究全区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十五)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六)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七)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二十八)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二十九)指导、管理全区体育外事工作。

(三十)组织开展全区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三十一)指导全区性体育社团工作。

(三十二)负责全区体育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来源:峰峰矿区编办
责任编辑:峰峰矿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