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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发布时间: 2020-08-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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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峰峰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邯办文〔20191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委网信办),为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区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峰峰矿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区委网信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对涉及我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及军事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研究,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二)组织研究起草我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我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标准建设,根据职责权限负责相关法规、规章等的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职责权限推动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完善与信息化相关的统计调查制度。

(三)统筹协调全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可信体系建设。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制定相关行业网络安全规划及保障评价指标体系,协调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党政军部门、重点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和信息化工作;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协调推进网络强区建设,协调推动全区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指导全区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通报。

(四)督促落实我区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及军事等各个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事项;负责协调处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

(五)负责全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统筹协调组织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网上评论,指导推动网络评论队伍建设,维护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组织开展网络舆论生态治理,依法指导和管理本区落地网站及区内新媒体新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和封堵网上有害信息,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网站。

(六)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网络舆情工作。收集、分析、研判、报送和处置网络舆情信息,依法规范舆情服务市场。

(七)推动全区网络阵地建设和重点新闻网站规划建设。指导协调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相关业务,推动移动互联网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负责全区网站转载新闻稿源的管理。

(八)推动全区网络社会工作和网络文化、网络文明建设;发展、联系、服务网络社会组织,指导互联网行业自律,推进网站党建工作。

(九)落实互联网信息网络行业安全审查的有关政策。依法负责全区网络新闻业务和具有新闻舆论及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的日常监管;指导全区有关部门督促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等做好基础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移动互联网管理。

(十)协调推进全区信息网络行业自主创新和发展。统筹协调全区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

(十一)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全区网络金融信息发布、传播监管制度及工作机制。

(十二)组织拟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干部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网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网络媒介素养教育。

(十三)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指导、检查、推动各乡镇(街道办)和有关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网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及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区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来源:峰峰矿区编办
责任编辑:峰峰矿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