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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让政府权力晒在阳光下

发布时间: 2015-08-1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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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让政府权力晒在阳光下

 “详详细细列出政府每一项权力”、“将政府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权力清单”一系列“优点”让它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迅速成为“热词”。去年9月份,随着《东光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印发,全县也拉开“权力清单”制度改革大幕。“权力清单”进度如何?71日,县政府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就全县权力清单进行审议。根据时间表,2015年将在全县范围内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摸清权力“家底”,政府自我“割肉”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首要任务是清理行政权力,‘减’去政府权力‘赘肉’。”此次行政权力清理对象共涉及29个部门,清理事项主要包括法定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及其他权力等。

29个部门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照行政许可等10类事项,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提出调整规范的初步意见(保留、取消、下放、转移、整合等),以清单方式列举,报县政府审定。

“权力取消后,政府并不是‘一放了之’,而是要转变管理方式,加强对全过程的监督。”行政权力的事中事后监督制度,包括监督内容、对象、方式、措施、处理等,政府将力争做到监督内容完整,措施完善,程序规范,处理有据,监督有力,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举。

确权制权,瘦身之后更强身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列出清单只是一种方法,并非最终目的,如何保障权力运行的规范透明,则更为重要。

为此,根据方案,我县将在7月底之前把经过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明确行政权力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以及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等,明确行政权力运行的办理程序、涉及部门、承办机构和岗位、办理期限、服务方式、相对人权利、监督投诉途径等。“权力清单将权力晒在阳光下,从而让行政相对人看得见、管得着,能够有效防止暗箱操作,提高用权透明度。此外,各部门还将编制相应的权力运行流程图,使每一项权力的运行可检查、结果可知晓、责任可追溯,更便于群众和社会监督。”

在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同时,还要建立四项配套制度:一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体系,落实责任主体;二是行政监察制度,确定廉政风险点,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三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快实现政府管理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四是行政权力行使绩效评估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绩效。

主动“触网”,权力运行更便捷

权力清单如何再造行政权力?我县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将分散、重复、交叉的行政权力进行重新配置、优化程序,实行“流程再造”,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各项办事环节、办事时限、办事人员以及监督投诉信息等都能“按图索骥”,让清理保留后的权力事项,运行更加规范、便捷、高效。

“权力清单并不是‘静止’的,而是根据改革需要,行政权力项目不断进行梳理、调整。一方面国务院各部门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还在不断清理,另一方面清理后保留的行政事项,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实时进行变更。”“进一步简政放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其根本目的是建设法治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来源:东光县编办
责任编辑:东光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