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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编办2014年度政府信息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8-1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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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度政府信息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东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11日至201412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县编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依法执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办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等,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应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流程,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申请公开程序、网上咨询答复程序等制度,从体制机制和工作制度上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认真梳理信息,明确公开内容。根据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针对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相关内容,对具体办事项目进行了收集,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大了信息梳理力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经过梳理,突出了对群众关注问题的信息公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对于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只要不属于保密范畴,都坚持一律公开。

(三)加强保密审查,确保安全公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依据国家保密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工作的通知》,对行政机关公文信息公开审核标准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界定作了明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条例学习,积极贯彻落实。为进一步提高各科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我办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并在日常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积极主动公开信息。2014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管理规范和发展规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业务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内容;及时公开了国家、省、市、县政府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县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了机构设置等信息。

(二)拓宽公开渠道。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充分利用东光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办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申请。

五、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编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这些差距主要是:一、公众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一部分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应建立长效机制来规范相应的处理程序,以便于及时和准确地向群众公开政府工作信息。

接下来,我办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一是进一步增加和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并积极主动的公开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提高对公众关注度,并加强对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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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光县编办
责任编辑:东光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