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民政局-磁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2021年报
发布时间: 2022-05-30 点击次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427MB0L38913U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磁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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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磁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磁县儿童福利部、磁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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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弘扬救助精神、负责我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负责孤儿接收、安置、家庭寄养、教育、收养、医疗、康复、护理和生活等管理工作。依法保障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实施救助保护;接受并保障受助流浪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协助教育、公安、司法、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对流浪未成年人开展知识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医疗救治、技能培训等救助保护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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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磁县友谊北大街2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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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三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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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02.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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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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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磁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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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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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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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 |
1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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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磁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磁县儿童福利部、磁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从业人数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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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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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在2021年工作中,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服务理念,救助站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主城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主动救助,劝导救助(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尽职尽责的做好对救助人员的接待,救助服务、宣传教育。2021年共接待受助人员37人次,其中站外托养2人,本省市护送返乡5人,外省市护送返乡2人,家人来接10人,自行离站4人,站外救助3人,安置3人,其他站来接2人,帮助公安寻亲6人。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达到100%,较好的完成全年救助管理工作;儿童福利部始终坚持“为孤残儿童服务”的工作宗旨,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儿童福利部的社会救助功能,截止2021年共有弃婴和打拐解救儿童12名,其中办理落户11名,1名脑瘫弃婴在磁县中医院接受康复治疗,1名脑瘫弃婴在福利机构内养育,其他儿童全部得到妥善安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前行,修正不足,扎实推进,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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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本单位业务不涉及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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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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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刘志华 联系电话:15369013225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