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机构编制网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16 点击次数:?
【字体:

石家庄市长安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

审改办〔2017〕1号

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市审改办〔2017〕1号),区审改办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取消的11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进行了衔接,决定对应衔接取消2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等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做好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附件: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石家庄市长安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16

长安区附件:取消中央指定中介服务事项(11项).xls

来源:长安区编办
责任编辑:石家庄长安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