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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16-05-2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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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513

  点:县政府会议

主持人:丁阳

  席:王景权  齐会山  王汉田 

        杨宏威  王强生  王文彤  张赶财  王伯民

  席:付亚彬  王卫争

 

会议内容及议定事项

、会议认真学习了全市机构编制会议精神和《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保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通知》(保编办字[2016]15号)。为加强我县机构编制管理,由编办负责以县编委的名义将保编办字[2016]15号文件转发至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二、会议研究通过了《安新县机构编制工作规程》。明确了机构编制工作原则、会议制度、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和工作纪律,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机构编制工作制度。会议要求会后以县编委的名义及时印发到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三、会议研究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农业局、发展改革局的“三定”规定。

会议原则同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三定”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由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重新明确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编制和领导职数。同时,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进行了调整,将城区内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划转回教育局(文广新局),将城区内河道、水资源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划转回水利局。

会议对发改革改革局、农业局的“三定”规定进行了认真研究,原则上通过。

县编办负责将发改革改革局、农业局的“三定”规定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再按程序报批行文。

    四、会议研究通过了涉及机构改革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农业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调整事宜。

涉及改革的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经费形式、编制数保持不变,领导职数按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核定原则》对部分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进行了重新核定。

五、会议研究了城区办事处并入民政局事宜。按照《保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社区建设管理机构的通知》(保编办字[2016]12)要求,会议原则同意城区办事处机构、职责和事业编制划入民政局,县编办负责将城区办事处并入民政局事宜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再按规定报批行文。

六、会议研究议定了商务局相关职责划转后的编制调剂事宜。落实2016年1月11日县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酒类及调味品监管职责及相关工作人员划转后,从商务局划出1名差额事业编制到农业局(水产畜牧管理机构)下属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在编制政策要求内,从全县总体事业编制内调剂1名全额事业编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所”,由编办统一发文。

七、会上通报了政府专职消防队进行法人登记和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挂牌的事宜。

来源:安新县编办
责任编辑:安新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