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新县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
发布时间: 2016-04-18 点击次数:?
安新县农业局:
根据机构改革要求,经县编委会研究,就你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经费形式等机构编制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新县农业局农业技术工作站
安新县农业局农业技术工作站为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负责常规农业技术的普及推广,搞好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抓好农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林业技术的应用与推广,搞好技术培训、林木及果树资源的调研工作。
(二)人员编制
安新县农业局农业技术工作站全额事业编制15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三)经费形式
安新县农业局农业技术工作站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二、安新县农业局土壤肥料工作站
安新县农业局土壤肥料工作站为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土壤化验、化肥监测、农田基本建设、土壤肥力监测及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
(二)人员编制
安新县农业局土壤肥料工作站全额事业编制10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三)经费形式
安新县农业局土壤肥料工作站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三、安新县农业局植保站
安新县农业局植保站为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病虫害的预测预报以及重大病虫害的监测和指导防治、植物检疫、检疫对象的普查及监测,完成承担农业部、省、市植保部门的科研项目及测报任务;野生植物的保护及监测。
(二)人员编制
安新县农业局植保站全额事业编制15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三)经费形式
安新县农业局植保站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四、安新县农业局农机监理站
安新县农业局农机监理站为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及年检、年审、农机安全生产的管理、查车验证、农机驾驶员考试、农机事故处理等工作。
(二)人员编制
安新县农业局农机监理站差额事业编制13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三)经费形式
安新县农业局农机监理站为财政性资金定额补助。
五、安新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队
安新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队为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市场的监管。农业、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检查、监督林木运输。负责全县果品、苗木、种子及其它繁殖材料的产地检疫及病虫害的防治,木材、果品的调运检疫,检疫费的收缴。
(二)人员编制
安新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队全额事业编制6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经费形式
安新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队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六、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安新分校
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安新分校为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农业科学技术人员的培训,普及农业知识。
(二)人员编制
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安新分校全额事业编制4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经费形式
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安新分校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七、安新县农业局农机培训学校
安新县农业局农机培训学校为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负责农机驾驶员培训、复训、发证及年度考核等工作。
(二)人员编制
安新县农业局农机培训学校差额事业编制7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经费形式
安新县农业局农机培训学校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定额补助。
八、安新县农业局农机技术推广站
安新县农业局农机技术推广站为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负责常规农机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农机管理、基层农机维修网点管理、农业机械制造、销售监督等工作。
(二)人员编制
安新县农业局农机技术推广站差额事业编制12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三)经费形式
安新县农业局农机技术推广站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定额补助。
九、安新县农业局种子公司
安新县农业局种子公司为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在种子方面搞好服务。
(二)人员编制
安新县农业局种子公司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5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三)经费形式
安新县农业局种子公司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十、安新县农业局新能源办公室
安新县农业局新能源办公室为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全县农村新能源的调查和发展规划及其统计方法;归口管理节能、能源设备制造、经营行业;负责对全县新能源工程、设施进行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推广等工作。
(二)人员编制
安新县农业局新能源办公室差额事业编制8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经费形式
安新县农业局新能源办公室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定额补助。
十一、安新县农业局国营原种场
安新县农业局国营原种场为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负责做好良种繁育工作、优质苗木培育,保障全县绿化苗木供应。
(二)人员编制
安新县农业局国营原种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5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三)经费形式
安新县农业局国营原种场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十二、安新县动物检疫监督站刘李庄分站
安新县动物检疫监督站刘李庄分站为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动物疫情的普查、监测、收集、报告;
3、协助乡镇政府搞好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4、负责动物的防疫、检疫、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5、负责动物防检疫证章标志(标识)管理、耳标佩带、免疫合格证发放和免疫档案建立工作;
6、负责辖区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用生物制品储存保藏供应;
7、负责动物防疫协助员的培训、防疫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
8、负责动物防疫知识的推广和普及工作;
9、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安新县动物检疫监督站刘李庄分站全额事业编制7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经费形式
安新县动物检疫监督站刘李庄分站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十三、安新县动物检疫监督站城关分站
安新县动物检疫监督站城关分站为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动物疫情的普查、监测、收集、报告;
3、协助乡镇政府搞好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4、负责动物的防疫、检疫、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5、负责动物防检疫证章标志(标识)管理、耳标佩带、免疫合格证发放和免疫档案建立工作;
6、负责辖区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用生物制品储存保藏供应;
7、负责动物防疫协助员的培训、防疫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
8、负责动物防疫知识的推广和普及工作;
9、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安新县动物检疫监督站城关分站全额事业编制7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经费形式
安新县动物检疫监督站城关分站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十四、安新县动物检疫监督站安州分站
安新县动物检疫监督站安州分站为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动物疫情的普查、监测、收集、报告;
3、协助乡镇政府搞好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4、负责动物的防疫、检疫、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5、负责动物防检疫证章标志(标识)管理、耳标佩带、免疫合格证发放和免疫档案建立工作;
6、负责辖区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用生物制品储存保藏供应;
7、负责动物防疫协助员的培训、防疫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
8、负责动物防疫知识的推广和普及工作;
9、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安新县动物检疫监督站安州分站全额事业编制5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经费形式
安新县动物检疫监督站安州分站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十五、安新县动物检疫监督站同口分站
安新县动物检疫监督站同口分站为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动物疫情的普查、监测、收集、报告;
3、协助乡镇政府搞好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4、负责动物的防疫、检疫、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5、负责动物防检疫证章标志(标识)管理、耳标佩带、免疫合格证发放和免疫档案建立工作;
6、负责辖区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用生物制品储存保藏供应;
7、负责动物防疫协助员的培训、防疫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
8、负责动物防疫知识的推广和普及工作;
9、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安新县动物检疫监督站同口分站全额事业编制5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经费形式
安新县动物检疫监督站同口分站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十六、安新县水产技术推广站
安新县水产畜牧局技术站为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负责水产养殖技术的指导和培训,积极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负责引进新品种,并对水产苗种实施检疫,制订渔业发展规划。
(二)人员编制
安新县水产畜牧局技术站全额事业编制3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经费形式
安新县水产畜牧局技术站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十七、安新县畜牧兽医站
安新县畜牧兽医站为安新县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发展畜牧业生产的方针、政策,制定制定畜牧业工作计划方案及措施,组织并参与实施;承担畜禽饲养管理,繁殖育种品种改良,配合饲料生产,参与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培训养殖者掌握技术要领,推广科学的饲养管理方法;解决生产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承担本县畜禽疫病和寄生虫病的普查与防治工作,掌握常见病、烈性传染病的发病流行规律,与毗邻县防疫部门互通疫情,做好预测预报和兽医联防工作;全面掌握全县畜牧生产进度和工作情况,整理分析后形成材料上报;畜牧兽医站是全县畜牧兽医技术支撑体系。
(二)人员编制
安新县畜牧兽医站全额事业编制5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经费形式
安新县畜牧兽医站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十八、安新县渔政管理站
安新县渔政站为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负责渔业环境监测、渔业生产秩序的维护工作;负责查处和打击破坏水产资源行为,调处渔业纠纷;负责监督检查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和渔业环境保护;负责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和渔业许可证及渔业相关证件发放与管理。
(二)人员编制
安新县渔政站差额事业编制11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
(三)经费形式
安新县渔政站为财政性资金定额补助。
十九、安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安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负责对辖区内动物疫情的普查、监测、收集、报告;协助乡镇政府搞好重大动物疫情的强制免疫、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负责动物的防疫、检疫、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负责动物防疫、检疫证章标志(标识)的管理、耳标佩带、免疫合格证发放和档案的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并负责对生物制品的储存保藏与供应;负责动物防疫协助员的培训、防疫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动物防疫知识的推广普及工作;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安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差额事业编制3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经费形式
安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财政性资金定额补助。
二十、安新县动物质量监督管理站
安新县动物质量监督管理站为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农畜产品有关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牧渔业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等标准化生产以及无公害食品标准化生产和市场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组织饲料、兽药及动物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协同有关单位开展农资打假,查处违法事件;负责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动物产品安全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安新县动物质量监督管理站差额事业编制5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经费形式
安新县动物质量监督管理站为财政性资金定额补助。
二十一、安新县农业局鱼种场
安新县农业局鱼种场为安新县农业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负责优质品种的培育、引进工作。
(二)人员编制
安新县农业局鱼种场自收自收事业编制12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三)经费形式
安新县农业局鱼种场为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