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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国市交通运输局三定

信息来源:安国市编办 发布时间:2018-03-07 发布者:安国市编办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字〔200955号)和中共安国市委、安国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字〔201021号),设立安国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将原建设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入交通运输局。

(二)划出的职责:将组织推广公路设备新技术和协调闲置设备的调剂等职责交给有关事业单位。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2、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3、加强路政执法职责。

(四)取消的职责: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等交通规费的收费管理职责;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全市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统一负责全市营业性客货运输停车站(场)的建设和行业管理;统一负责全市出租汽车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和紧急物资的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

(三)负责交通运输建设从业单位及人员的资质管理;指导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指导城乡客运,承担规定的物流市场有关管理;负责公路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公安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市场、汽车维修市场、车辆技术检测、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

(六)指导全市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全市交通系统财务工作,加强审计监督。

(七)负责全市交通科技、教育的发展与管理;指导全市交通行业人才开发;组织指导人才预测、教育、培训、交流和使用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思想建设。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安国市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局综合文件、工作计划和总结、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字材料的起草以及信息宣传;负责重要会议的安排组织及机关后勤行政管理;负责催办、查办,督促检查上级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技术职称评聘、工人等级考试、人员调动等相关组织、人事事宜。

(二)财务审计股

负责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掌握本单位各项收支范围;建立健全往来款项总帐和明细帐,做到及时登记和清理;定期与银行核对日记帐,做到帐款相符;按会计制度的有关要求,监督财产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三)综合规划股

拟订全市地方道路建设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分年度实施的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城市公交客运、出租等运输市场的管理与规划;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重点工程的规划与管理;负责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规划。

(四)路政股

负责对所辖公路的路政管理;负责路政行政许可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实施路政巡查,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路政管理案件;依法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公路用地进行管理;维护公路施工现场秩序,参与公路工程的设计及交工、竣工的验收;负责公路设施、公路附属设施齐全有效,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的设置;负责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负责绿色通道的管理。

四、人员编制

安国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干部职数4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安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安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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