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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国市发展改革局三定

信息来源:安国市编办 发布时间:2018-03-07 发布者:安国市编办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字〔200955号)和中共安国市委、安国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字〔201021号),设立安国市发展改革局(挂安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国市物价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的职责:集中精力抓好区域经济调节;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加强投资宏观管理;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协调。

(二)弱化的职责: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三)划入的职责:将原工业促进局(中小企业局)的职责与科学技术局的信息产业职责整合划入发展改革局;将环境保护局的拟订全市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的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局。

(四)取消的职责: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具体工作。

(二)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三)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协助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利用外资和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

(五)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计划,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六)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七) 监督管理国家机关、公益事业、公用事业、中介服务和重要经营收费标准的执行;负责市场物价变化情况监测分析。

(八)依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全市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受理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

(九)负责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审核汇总重要农产品的成本、收益,提出相应对策、建议;负责管理全市价格鉴证工作。

(十)拟订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措施;指导中小企业强化质量管理。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十四)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五)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安国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物价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机关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文电、信息、保密、档案、信访、接待、人事、编制、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及会务、后勤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发展规划股

负责拟订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综合计划,进行经济运行调节,向人大提交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负责农村经济、地区经济、服务业、社会发展、经济贸易、财政金融、就业和收入分配等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及审查上报;负责经济技术协作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三)经济体制改革股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

(四)项目投资股(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负责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基础产业(能源、交通)、房地产等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查上报;对政府出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产业政策协调。

(五)工业和信息化股

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全市工业技术改造工作,推进全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对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

(六)节能和综合利用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办法,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负责全市提出投资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组织和指导节能装备制造、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办法及项目管理。

(七)价格收费股

负责管理国家机关及公益事业收费项目;负责管理交通运输价格、邮政通信资费、房地产价格、中介服务收费及旅游收费等经营性收费、公用事业收费。

四、人员编制

安国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干部职数7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五、其他事项

(一)安国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物价局)下设:物价检查所行政编制6名,农产品成本调查队行政编制2名。

(二)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烟花爆竹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审核,负责烟花爆竹行业规划、有关规定的拟订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安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安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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