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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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权责清单
发布时间: 2021-05-28 点击次数:?
邯郸市永年区商务局权责清单(2021年版试行)
(共1类、2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事项 | 行政主体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形式 | 备注 |
1 | 其他类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其他发卡企业(除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和规模发卡企业外的企业)备案 | 邯郸市永年区商务局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七条第三项 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 1.受理责任:公示办理条件、程序以及相对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和情况核实,提出是否备案的意见。 3.决定责任:依法作出备案决定的,予以备案的当场备案,并依法建立备案登记档案。不与备案的,书面说明理由。 4.监管责任: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2、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对应当予以备案的不予备案,或者对不应备案的予以备案;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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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类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邯郸市永年区商务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2004年6月25日商务部令第14号)第四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和属地化管理。商务部委托符合条件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机关)负责办理本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 |
1.受理责任:公示办理条件、程序以及相对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和情况核实,提出是否备案的意见。 3.决定责任:依法作出备案决定的,予以备案的当场备案,并依法建立备案登记档案。不与备案的,书面说明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2、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对应当予以备案的不予备案,或者对不应备案的予以备案;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来源:永年区委编办
责任编辑:永年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