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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中共元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中共元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列党委机构序列。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县各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县级党政群机关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全县各类机关人员编制总额

(五)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相配套的实施意见;审核县委、县政府各直属事业单位、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乡镇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

(六)按照《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履行全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登记的行政管理职能,指导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七)负责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方案的执行情况。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