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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子区委组织部三定规定

发布时间: 2019-06-1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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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委组织部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承办字〔2018〕4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委组织部(简称区委组织部)为区委负责全区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区委组织部加挂区公务员局、区委老干部局牌子。

第三条  区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区委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围绕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全区党的建设的建议;负责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综合研究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重要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区性重要政策和制度。

(二)统筹全区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员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以及全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协调指导全区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负责全区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组织推动工作;负责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和全区组织系统新闻宣传及互联网信息收集等工作;承担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职责。

(三)负责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研究提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以及干部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负责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宏观管理;负责提出乡镇和区直各部门以及其他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建议;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办理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综合管理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统筹选育管用工作,指导协调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干部人才的选派管理及有关工作;负责全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选拔、管理、培养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区乡科级干部领导职数配备的审核。

(四)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统筹协调、指导检查;研究拟订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规划,起草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区委管理干部和一定层次其他干部的培训;承担区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组织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组织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和执行干部监督制度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处置反映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选人用人问题及领导干部相关问题的举报。负责全区干部考核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导检查,组织实施对区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指导全区机关目标绩效管理,组织实施区级机关职能绩效目标考核;承担区委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五)研究拟订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全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干部档案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直接管理区管干部档案和部分区直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的档案。

(六)负责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进落实。负责牵头人才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实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改革推进;负责市、区管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的联系服务工作;负责推进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七)负责全面贯彻加强党对离退休干部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要求。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或参与拟订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关具体规定和办法;负责总结宣传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和先进典型;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做好走访慰问工作。抓好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离休费保障机制、医疗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保障机制)的落实,抓好老干部特困帮扶机制和改革开放成果共享机制的落实。调查研究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全区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引领和教育管理。组织拟订和研究制订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做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办法和措施;指导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学校),各部门、社区老干部活动室和老干部门诊部等学习活动阵地建设与管理。了解离退休干部对医疗保健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指导离退休干部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化健身、保健讲座、健康疗养、参观学习等活动。指导社区开展老干部“四就近”活动。指导各单位组织离退休干部利用自身优势,在政治、经济、文化和青少年教育等各领域发挥作用,增添正能量。加强主管范围内涉老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回区老干部探亲访友和各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到区的联络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治丧办法。指导逝世老干部的善后工作,协助承办区委交办的丧葬事宜。承担区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老干部顾问组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全区组织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九)归口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委组织部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部务会服务工作;负责机要运转、文电处理、印信管理工作;负责文字综合、文件审核、文书档案工作,承担部保密委办公室职责;负责组工信息、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负责接待受理党员、干部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机关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会议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安全保卫、环境卫生、机关值班、职工福利等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重要方针政策的综合研究,规划、协调、审核区本级有关法规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和废止;负责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承办区党建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组织工作综合性会议主要文件、领导交办文稿的起草,对涉及全区组织工作的重要文件、重点文稿研究提出起草和修改建议;负责制定组织工作年度要点和重要规划,谋划、协调、指导全区组织工作重点课题调研;负责编纂《中共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组织史资料》等。

(二)组织科(组织员办公室)。负责全区党员队伍、组织员队伍建设和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宏观指导,研究提出全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组织员管理,以及各级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和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意见;负责全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指导,研究提出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评选和表彰的意见;负责全区党和国家机关党组织设置的研究指导,对区属和中央、省、市驻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和隶属关系的确定、转移事项提出建议;负责区、镇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等选举工作的组织指导,负责组织、联络、协调党代表活动,做好代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指导,提出党员管理信息化、区管党费管理使用建议。统筹全区基层党的建设。负责全区农村、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宏观指导,研究提出加强上述领域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起草有关政策文件;负责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以及全区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的培树、宣传工作;负责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日常工作;负责区委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划;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员队伍建设指导。负责全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研究指导,以及大学生村官的选聘教育、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扶贫脱贫驻村帮扶和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工作;负责区委交办区委组织部的干部下基层有关工作;负责受理反映上述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访。负责组织对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负责全区组织系统新闻宣传、互联网宣传的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负责组织系统互联网信息的收集、反映及有关应急措施的落实;负责规划、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党员音像教材的引进、交流、复制及电教设备的购置;组织制作或自行制作党员电教片,对播放、收看工作提出要求,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对全区基层党员电教队伍进行业务培训;负责组织指导营子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工作。

(三)干部科(公务员管理股)负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研究提出干部管理体制的建议,研究拟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起草审核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理文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负责起草区委管理干部职务名称表和具体执行意见;负责区委协助市委管理干部和区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的呈报、审批及向市委组织部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区政府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办理市委管理干部兼职和区委管理干部退(离)休审批事项;负责挂职干部和对口援助干部人才选派管理;负责区直系统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调配;负责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宏观管理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负责选调生工作政策研究和选调生队伍培养管理;拟订加强新时代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有关意见并组织实施,统筹做好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工作;统筹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战略性培养选拔工作。负责乡镇、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及乡科级干部的调整任免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任免相关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后备干部的调整补充,提出使用意见;负责区、镇人民代表大会、区政协会议等选举工作,对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补选、罢免等提出建议;负责了解掌握分管范围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参与对分管范围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综合考核评价;负责分管范围内区管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区管干部兼职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法检单独职务序列有关职务任免和审批工作;负责受理反映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和区委管理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配合市委有关部门做好区委协助管理干部的相关工作;负责受理反映区委管理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统筹协调、指导检查,研究拟订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政策;负责区委管理干部、部分优秀年轻干部、组工干部以及其他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的组织协调;负责按照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安排调训学员;负责指导全区干部网络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的组织指导;负责区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组织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组织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和执行干部监督制度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受理选人用人问题举报和反映乡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相关问题举报,指导全区组织系统“12380”举报平台日常维护及举报受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问题线索查办工作;负责督办或直接办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办理市委组织部转交和部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提醒、函询和诫勉的综合协调工作,做好对领导干部的预警教育;协同审计机关做好对区委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负责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工作;负责审理区委管理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承办区委管理干部出国(境)的备案和审批工作;负责公务员监督;负责区委巡察和专项检查发现涉及选人用人问题的督促整改及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工作。负责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干部考核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要求和措施;负责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拟定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有关标准、指标体系、政策办法和制度规定;负责全区干部考核工作综合统筹、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具体组织实施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各类专项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相关考核办法的审核备案;参与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工作;配合市委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做好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办理区委干部考核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机关目标绩效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对全区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日常运转和职能绩效目标、机关建设目标、专项工作目标的考核评价;负责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的汇总、呈报和通报工作;负责对区直机关目标绩效奖发放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区级机关实施目标绩效考核予以统筹指导等。负责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宏观指导、业务培训和督导检查等工作;负责区委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收集、整理、归档、数字化制作和办理查阅、借阅、转递等工作;负责拟任区委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做好区委管理干部有关档案信息的审核认定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拟订地方落实公务员管理有关意见并组织实施;督查公务员法律、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承担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与职级并行等工作;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公务员队伍等的统计调查、汇总、上报、分析和资料汇编;承担以区公务员局名义开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制定全区公务员录用计划;负责全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调任等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调任、登记等工作;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申诉等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政策,拟订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委管理干部和区直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审核和统发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基金手册管理,以及工龄计算、工作年限认定等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表彰奖励管理工作;负责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四)人才工作科负责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等有关工作;统筹抓好重要人才政策和规划的落实、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推进等;负责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推荐和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各类人才信息库建设;负责直接联系各类优秀人才,协调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全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和组织系统人才工作者培训、人才工作年度专项考核;承担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老干部科。负责机关老干部管理、政务公开等行政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区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老干部顾问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调查了解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情况,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研究拟订或参与拟订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全局性、综合性的政策规定。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及老干部工作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和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各项政策落实,全面提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组织力。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提出改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检查指导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实。组织和参与拟订落实有关待遇的具体规定和办法;研究探索加强离退休干部精准服务的体制机制;负责组织协调区级老领导及离退休干部参加政治、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调查了解全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做好走访慰问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健康疗养,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的统计和信息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治丧办法,协助承办区委交办的丧葬事宜。负责主管范围内涉老组织的管理。

第五条  区委组织部机关行政编制14名。正股级领导职数5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区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来源:鹰手营子矿区机构编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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