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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规〔2018〕2号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7-0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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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落实市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的

    

永政办规20182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邯政办字〔201866号)要求,我区对邯郸市政府下放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12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进行了承接,其中下放5项、委托5项、部分委托2项。现将承接事项目录予以公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承接事项的研究,将下放事项的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与上级部门及时搞好对接,制定接收事项承接方案,并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环节,明确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30

永年区承接市政府部门下放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项目类别

市级实施

部门

设定依据

下放方式

下放后实施部门

备注

1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29主席令第70号,2014831予以修改)第三十条

下放

区行政审批局

 

2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29主席令第70号,2014831予以修改)第三十条

委托

区行政审批局

 

3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审批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局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第五条

委托

区行政审批局

 

4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121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26予以修改)第十九条;《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第75

委托

区行政审批局

 

5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行政监督

市行政审批局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826国务院令第445号,201626予以修改)第十三条

委托

区行政审批局

 

6

危险化学品(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126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127予以修改)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委托

区行政审批局

 

7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126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127予以修改)第十二条

部分

委托

区行政审批局

不含:1.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2.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种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气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8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29主席令第70号,2014831予以修改)第三十条

部分

委托

区行政审批局

9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829主席令第72号,2015424予以修正)第四十四条

下放

区行政审批局

 

10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局

《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919国务院令第474号)第二十九条

下放

区行政审批局

 

11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局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 第四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310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49

下放

区行政审批局

 

12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局

《全民健身条例》(2009830国务院令第560号,201626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第91

下放

区行政审批局

 

 

 

来源:永年区编办
责任编辑:永年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