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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严格”把好机构编制管理的进人关

发布时间: 2015-08-1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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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严格”把好机构编制管理的进人关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县编办认真贯彻执行机构改革方案,严格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积极精简人员编制,把好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关,做到了“五个严格”:
    一、严格执行“三定”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调整“三定”规定的主要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二、严格控制机关机构编制数量。严格遵守上级明文规定的机构编制限额,不予突破;上级批准的编制数量,不擅自增加。
    三、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增长。除特殊明文规定外,对全县事业单位的设立和编制使用,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掌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增设机构、增加编制的,上报县编办并提供文件依据,最后由县编委会研究决定。
    四、严格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日常管理。我们建立健全了机构编制管理台帐、《机构编制管理证》,及时对出入编人员情况做了变更,保证台帐和《机构编制管理证》显示当前的基本情况。每年年底县编办对《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审核,从而掌握了各个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员等第一手资料。坚决杜绝超编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补充人员,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制度。
    五、严格加强机构编制部门和组织、人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关系。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事,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把好机构编制进人关。纪检、组织、监察、人设、财政、编制等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及时了解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情况。对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坚决予以纠正,并对相关负责人和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来源:盐山编办
责任编辑:盐山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