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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有关情况的汇报

信息来源:徐水区编办 发布时间:2018-06-11 发布者:徐水区编办

保定市徐水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有关情况的汇报

 

根据《中共保定市徐水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办实际工作,对责任分工涉及我办的深化改革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交深改会审议的事项

(一)组建行政审批局

按照省、市要求,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需尽快组建徐水区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审批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设立行政审批局改革的若干意见》(冀办字[2017]27号)要求,县(市、区)级行政审批局201712月底前完成组建工作并正式挂牌运行。

按照省市要求,我办积极与上级部门请示沟通,与兄弟县(市、区)探讨,结合市下发的方案模板,拟订了《关于组建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实施方案》、《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简称《三定方案》)。根据程序要求,需呈报区委常委会、深改会研究审议。现呈报深改会审议。

(二)深化文体旅游领域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文体旅游领域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文体旅游综合执法行为,提升文体旅游综合执法水平,根据市编委办《关于印发〈保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保编办字〔20178号)要求,我区需确定一项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我办与区文广新局充分沟通,经市编办同意,确定开展文体旅游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

我办与区文广新局认真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共同拟定了《徐水区文体旅游领域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已向市编制部门报备,同意组织实施。该《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拟以编委名义发文,现呈报深改会审议。

二、向深改会汇报的事项

(一)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印发了《中共河北徐水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河北徐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控制数规定》(徐机编[2017]1号),在经济开发区的内设机构设置行政审批局,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实现“园区事园区办结”。

(二)县级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冀发〔201623号)精神及市编制部门通知要求,为做好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我办拟订了《关于调整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的意见》,准备呈编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之后呈深改会审议。

(三)公证机构改革

按照省司法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证机构改革发展的意见》(冀司[2017]76号)、市司法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证机构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保司[2017]51号)、市编办《关于设立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公证处的通知》(保编办字[2017]247号)要求,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整体转为事业体制,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报请编委领导同意,我办印发了《关于设立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公证处的通知》(徐机编[2017]12号)。

(四)机关内设机构改革

目前市编办尚未出台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但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办做了前期准备工作坚持精简高效、控制总量、规范管理的原则,组织对区直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工作。

“放管服” 改革工作

(一)行政许可通用目录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要求,我与各部门沟通、磋商、协商、研究,确定了《保定市徐水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目录中行政许可事项273项,初审转报行政许可事项1项,待国务院规范和明确的事项61项。推进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二)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放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

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依据《保定市徐水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为进一步创新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增强开发区加快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2017424日区政府决定赋予河北徐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事项26项。830日,区政府决定在开发区范围内增加赋予开发区管委会实施的第二批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23项。

(三)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

为贯彻落实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精神,区政府决定,对国务院第三批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我区衔接取消行政许可10项。做好衔接,确保取消事项全部落实到位。

(四)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认真贯彻落实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16号)精神,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对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衔接。根据事权范围和我区实际,此次共衔接市政府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项。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和调整事项落实到位。

(五)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

为贯彻落实《保定市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方案》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做好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2017830日印发了《保定市徐水区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9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这项工作已经完成。

(六) “四个清单”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我区在201784日印发了《保定市徐水区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完善我区清单管理制度,对现有清单进行规范完善。我办牵头四个清单,分别是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我办于2017925日再给各责任单位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重视完善四个清单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在时间节点内完成四项清单的调整完善。目前9个单位已经完善了四个清单。

 

 

 

 

2018年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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