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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如期完成扶贫开发领域职责整合和体制调整

发布时间: 2016-05-0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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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如期完成扶贫开发领域职责整合和体制调整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定,兴隆县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和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构的指导意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如期完成扶贫开发领域职责整合和体制调整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编办主任会议精神,多次向县领导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上级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改革要求,取得一致意见,研究制定了组建方案,上报市编办审核。二是规范机构设置。按照市编办批复意见,我县将县政府办的扶贫工作职责和县财政局的农业开发工作职责进行整合,组建了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列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三是职责整合到位。认真研究两个单位的工作职责,根据中央和省委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按照有利于统筹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攻坚,确保农业综合开发主动对接脱贫攻坚战略要求,优化整合相关职能,制定了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三定规定”。四是人员划转到位。按照“编随事转、人随事走”的原则,做好编制划转和人员定岗工作,同时,增加了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配备与扶贫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确保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来源:兴隆编办
责任编辑:兴隆编办